常德市整治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为了贯彻湘民发〔2017〕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移风易俗,整治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1、市、县两级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均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市根据湘民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常民发〔2017〕27号关于《全市整治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开展了宣传引导,营造了整治氛围。市、县两级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印发传单、制作固定标语、出动宣传车辆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和治理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的意义。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做到了家喻户晓,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民众积极参与殡葬整治,效果显著。
3、综合整治效果显著、影响深远。对“三沿六区”已建坟墓能够迁移必须迁移,当地有公益性墓地等骨灰、遗体安放、安葬设施的,统一迁入安葬,不能够迁移的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入花草进行绿化遮挡,达到植被恢复、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对“活人墓”一律拆除,这项工作做得最为突出的区县市有石门县、澧县。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领导重视、舍得投入、动作比较大。
其中澧县对蓄洪垸区、水利灌溉主干渠,县城区周边公路两旁进行先期整治。现已完成了澧南蓄洪垸迁坟工作,共计迁坟1500余座;完成了大坪干渠12公里两旁200余座坟墓绿化遮挡工作;完成了大堰垱镇九旺村村级公路沟渠两旁迁坟工作,共计迁坟300余座;完成了县城周边公路两旁迁平坟工作,(其中迁坟200余座,深埋平坟100余座),共计迁平坟300余座。
石门县对“田中坟”、“路边坟”、“村中坟”、“园中坟”现场勘查测量,对违规地点树立宣传牌,悬挂宣传条幅, 县领导现场制定方案督促整改。(常德市殡葬管理处 李燕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