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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四定”措施,化解兜底保障难题

  时间:2020-03-31 14:53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明确指出“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既是保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基石,也是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手段。但在兜底保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制约瓶颈,例如:对象认定难以完全精准,分类施保难以客观全面,从申请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再到完成审批发放保障金时间跨度较长等问题,如何化解制约工作发展中的难题,有效促进兜底保障体系日趁完善,邵阳县民政局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一边探索、一边实践、一边总结。

一是梯度保障体系“定人员”。以贫困家庭的困难程度和家庭收入为标准,区分三个梯次建立保障体系。2020年邵阳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为4080元每年,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4080元以下,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要求的定为“第一梯度”,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4080元至5000元的易返贫、易致贫户定为“第二梯度”,其家庭中的大病、重残对象单独纳入低保;将年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8016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定为“第三梯度”,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以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实施“单人保”为补充,构建起覆盖各个层次贫困群众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

二是分类施保体系“定措施”。以兜底保障家庭劳动力状况、家庭经济状况、脱贫难易程度等为依据,进行分类施保,分析致贫原因、制订帮扶政策、确定保障标准。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保障金;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差额发放保障金;将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差额发放保障金。在落实好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建立起全面的分类帮扶机制,根据兜底家庭的需求,分别制定和实施基本医疗、基本教育、住房安全、养老扶幼、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确保家庭有支撑、脱贫有保障。

三是资金增长体系“定标准”。不断加大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力度,逐步实现“特惠型”向“普惠型”的转变,将低保保障的焦点由“绝对贫困”人口向“相对贫困”人口转移,确保脱贫攻坚的成果留得住、稳得下、经受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近年来,邵阳县民政局除充分使用中央、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外,还积极争取县级财政配套,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形成了一个资金持续增长,标准持续提高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体系。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3026元/年,提升到目前的4080元/年,年均增长幅度达8.7%;人均救助水平由169.6元/人/月提升至223.4元人/月,年均增长幅度达7.9%。资金投入的持续加大,极大的改善了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面貌,同时也能感受社会经济总体发展带来的实惠,增加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网络审批体系“定效率”。加速实现民政工作“信息化”和“人本化”,是全面落实“五化民政”建设的基本要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也是科学技术与时俱进带给贫困群众的切实利益。邵阳县民政局狠抓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社会救助业务网上审批,通过开展信息员培训,组织前期试点,开展绩效考评等工作,将网上审批各项功能趋于完善。审批所需要的家庭人口状况、入户调查记录、经济状况核对记录、民主评议、公示记录等信息,全部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一键查看;资金发放、动态复查、兜底对象标识等日常工作均实现了系统一键办理。系统的运用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提升了办事效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内,信息化办公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该局在落实疫情防控需要的同时,仍运用网络系统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业务,累计实现新增入城乡低保369人,特困供养对象57人,开展临时救助314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84.2万元,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了“人员不扎堆、业务不停摆”的社会救助新形态。

“四定”措施的有效开展,逐步化解了制约兜底保障发

展的难题,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性和实用性,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一个庞大的民生话题,尤其在脱贫攻坚结束后,如何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长期有效的贫困群众保障机制,仍需要不断的进行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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