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

首页>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市县信息>益阳市

益阳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时间:2017-06-22 00:00      

  为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61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15),决定从20171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3元,实现与国家扶贫标准(3026/年)两线合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4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年3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934元;同时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费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3确定,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费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6确定,全自理的特困人员年照料护理费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 

  通知要求:此次提标是市委市政府落实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两线合一”的要求,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等方面的衔接,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全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对象精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资金测算,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足额预算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兜底保障。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益阳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920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