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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5-0259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5-07-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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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5]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政厅(局):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机构(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性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等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一)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二)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三)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鼓励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政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科学合理制定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四)划清管理权限制定、调整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民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对等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民政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五)明确定价原则制定、调整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并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核定在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护理服务等级分级定价   各地价格、民政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对本地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进行统一梳理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   (六)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养老机构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   (七)建立年度财务报表公开制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要于每年3月底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以及同级价格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当地民政、价格部门要求的相关报表由民政部门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财务报表公开工作的督导   (八)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伙食费等项目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实行市场定价的收费标准应保证相对稳定并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养老机构事前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养老机构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四、切实落实相关收费和价格减免政策   (九)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所有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减免本地区设立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五、加快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十)强化行业规范化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和服务规范规范护理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各地民政部门要利用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对养老机构数量、收住老年人数量、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誉状况等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2015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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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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