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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出台19条养老惠民政策

  时间:2017-09-17 22:36      


《湖南日报》20179165)

  湖南日报915日讯(记者 蒋睿)昨天,湘潭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湘潭市《关于促进全市居民和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19条养老惠民政策,包括支持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等。

  据了解,目前湘潭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5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8%,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二。此次发布的19条养老惠民政策,涉及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及营造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等6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将城市区原来实施的60岁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65岁以上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分别提高到400元、300元。此资金可用于支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等。湘潭县、湘乡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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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出台19条养老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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