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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时间:2016-11-15 16:33      

  (《永州日报》2016年8月2日头版头条)   永州日报社记者 欧泽澔 吴林 通讯员 王朝晖 朱振军   7月29日,从北京传来消息,永州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这是我省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永州市民政局作为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着全市双拥工作的主要任务。长期以来,该市民政局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双拥宣传、优抚安置、支持部队建设、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驻永部队建设和永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出台了《永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关于严格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坚持做到有章可循,使双拥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永州市民政局狠抓优抚安置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坚持动真情、办实事、重实效,进一步完善了优抚保障体系。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用工制度改革和就业市场化的新形势,该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扎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2012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297人,安置率达100%。积极会同市财政局以开辟优抚对象保障“绿色通道”为突破口,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由“民政造册、财政核准、个人持卡、银行发放”的“四位一体”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保障了优抚资金发放准确、及时、便捷。建立了资助参保参合、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特别医疗补助、慈善医疗补助“五位一体”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对退役军人自己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免收办证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退役军人在农、林、牧、渔等行业创办的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每年给予3至5万元的资金支持。2012年以来,投入上千万元资金扶持培育退役军人致富大户387名,带动城乡退役士兵就业189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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