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

首页>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头条新闻>头条新闻4

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2-07 00:00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 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对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战略、新要求、新举措,是我省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湖南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湖南省情及灾情特点,强调突出抓好“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等改革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充分发挥省减灾委对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布置和应急指挥作用,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全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导向机制,发挥捐赠款物使用的最大效益。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干旱、低温冷冻、风雹、台风等我省常见的自然灾害风险,积极开发符合社会需要的险种,不断扩大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面。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加强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设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在灾害易发市州、县市区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省减灾委专家委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撑作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运用。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各市州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破解改革难题,积累改革经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实施意见》还制定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分工方案》,在健全统筹协调体制等五大改革事项方面列出了34项任务清单,明确了省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分阶段提出完成时限,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程钢)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92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