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6〕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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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3-1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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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6〕第26号)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2026〕第26号
当事人:湖南省教育统计学会
住 所:湖南省教育厅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1401Q
法定代表人:许胜如
我厅于2025年8月11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1、2024年未按要求提交年检材料;
2、2016年至今未按要求办理换届、未开展业务活动;
3、2023年度-2024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
我厅于2025年8月14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提出申辩,请求保留法人主体,基于你单位未有效进行整改,经征询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厅主要负责人集体审议通过,不接受申辩请求。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规定的相应处罚基准,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