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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 建好三级养老服务网——访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民政厅厅长黄东红

  时间:2025-03-05 17:58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更是回应“老有所养”现实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举措。全国两会期间,《中国老年报》记者聚焦社会各界高度关切的“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话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民政厅厅长黄东红。


记者:不久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湖南省在这方面的总体思路和当前进展是怎样的?

黄东红:“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一直是湖南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为主线,按照“县域有示范,街道(乡镇)有中心,社区有嵌入,村级有互助,配建设施要补齐”的思路,构建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目前,湖南共建成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31所,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57所,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88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58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5万个,初步形成了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和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同时,我们也在全省各地积极创新探索好的模式做法,例如,永州市宁远县通过党建引领,实施“1+1+N”养老服务新模式,即由1个党支部和1家运营公司联动县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乡镇区域性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协同开展养老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记者:按照相关部署,我国养老服务网络到2029年基本建成、到2035年更加健全,通过持续推进建设,稳稳兜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未来几年,湖南省在“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上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黄东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并细化落实举措,加快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步伐。未来五年,我们将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为龙头,强化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功能,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推进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每个街道原则上至少建设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能够具备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位一体”的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以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节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记者: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过程中,您认为应该如何平衡城市与农村养老服务资源的差异化需求?

黄东红:我们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施策”,城市侧重“提质增效”,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与家庭床位结合,整合物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资源,提供上门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助浴“六助”服务;而农村则是以“补短板”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推广“互助养老”模式,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养老点,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基础信息台账和定期巡访制度,打造湘潭市“党建+莲湘颐老”、常德市鼎城区“三屋养老”和石门县 “社工+六助”、株洲市攸县“四心助老”、永州市双牌县“养联体”、韶山市“60后”邻里互助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记者: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多、服务基础弱一直是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题,湖南省计划如何保障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性?

黄东红: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我们主要是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建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研究解决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问题。今年,我省已将《湖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若干规定》纳入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还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二是抓供给。积极引导支持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品牌民办养老机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家庭等组成养老服务联合体;引导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合作、托管、派驻人员等形式将专业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农村;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参与、培育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面向全社会的养老服务机构。三是搭平台。搭建科技助老应用平台,与当地医疗机构、家政服务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将各类服务资源整合进平台,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家政预约、远程医疗、健康监测、走失定位等服务。

记者: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地段如何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不足”问题?

黄东红:去年,我们出台了《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不少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应当达到每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总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接下来,我们还将配套出台《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进一步推动社区多功能养老服务综合体的全覆盖,集成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为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居家照护、服务转介等一体化支持。

(本报记者 姜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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