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7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5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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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10-2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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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710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0710号建议的答复
向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怀化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怀化市养老重点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养老专项债支持,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补助”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壮大养老产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8号)明确提出,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设施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并提出19条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壮大养老产业,丰富养老服务供给。2026年,省发改委精准对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怀化市4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97万元;依托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优势,将养老建设项目纳入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支持怀化市3个项目发行专项债10300万元;组织开展统筹城乡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统筹发展专项工作,其中怀化市的实施方案被国家评为较好等次,在申报安排中央资金时,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怀化市对照省级重点项目入库条件,做好养老服务项目的规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对于符合入库标准的项目,将优先支持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并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养老专项债支持。
二、关于“设立省级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专项基金,对怀化市农村养老设施改造、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等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结构不断优化,其中超过55%的资金聚焦用于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配置、消防安全改造补助、老年助餐点建设、区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能力提升等工作,为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十四五”期间,全省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由51.4%提高到74.5%,新增城乡养老设施由原来的4923个提升到7913个,城乡设施覆盖率分别由64%和31%提高到100%和64.4%。推进10个市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达3.2亿元,为全面提升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与水平注入了强劲动力。
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基本原则,优先保障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资金需求,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精准投放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将统筹安排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加大对农村养老设施改造、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关键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优化财政资金结构、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覆盖,切实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关于“支持怀化开展医养融合试点”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质效。一是强化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构建适老化健康服务环境。截至2025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85%。同步指导怀化市加强老年医学专科建设,提升老年病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二是加大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支持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省建成医养结合机构236家,其中怀化市13家。目前已将怀化市新晃县纳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推荐名单,怀化市新晃县中医医院纳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推荐名单,优先支持怀化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标杆,以示范创建带动区域医养结合服务整体提升。三是推进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育。老年医学、医养结合人才纳入全省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2021—2025年累计培训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超1.1万人,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持续面向怀化开展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专项培训,补齐养老护理、医养结合专业人才短板,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怀化深化医养结合试点,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与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怀化养老服务与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