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79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5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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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10-2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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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0793号建议的答复
宁联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级统筹力度 全面夯实湘西州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精准切中了湘西州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堵点,对我省完善山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发展路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精准赋能9个乡村振兴片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建议
从2019年开始,每年省级财政资金列支约2000万元在全省选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性高、基础设施较好、群众参与意愿较高的县区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共支持73个县市区创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其中支持湘西州共6个县市区在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创制、设施供给、服务提升、人才培育、互助养老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推动湘西片区农村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稳步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湘西州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支持力度。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对湘西州申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予以支持,指导其开展乡村振兴片区互助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适老化康复设备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等工作,逐步解决“有场地缺服务、建成难持续”的问题。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支持乡村振兴片区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新扩建或改建,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供给能力。督促指导湘西州做实老人探访关爱服务,通过“一对一”帮扶、敲门行动等方式及时解决农村老人居家养老难题,做实探访关爱兜底保障。三是推广成熟经验。深入泸溪县实地调研“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经验,进一步总结提炼一套适合湘西农村的养老服务模式。
二、关于“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提质转型”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支持湘西州整合“小散差”敬老院资源的相关建议,我省自2019年开始实施,通过在全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实施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不断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湘西州对一些房龄老、设施旧、存在安全隐患的敬老院分批分步予以关停。同时,按照“县级建设2-4所以上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有关要求,支持湘西州新扩建或提升升级一批乡镇敬老院作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兜底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网络。“十四五”期间,省级共支持湘西州4家社会福利中心、7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此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乡镇敬老院与医疗卫生机构毗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与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院合作设立医务室、门诊部,提供日常医疗服务。截至2025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85%。同步指导湘西自治州加强老年病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能力建设。将湘西自治州医养结合发展纳入省统筹支持范围,鼓励龙山县、保靖县中医医院等探索医养结合特色模式,积极指导湘西自治州培育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项目。将老年医学、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人才纳入全省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2021—2025年累计培训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超1.1万人,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面向湘西自治州增加老年医学人才和医养结合服务人才专项培训名额,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提质升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加大湘西州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力度,支持农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鼓励闲置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二是持续加大对湘西州养老服务与老年健康工作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余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依托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开展医疗服务进机构、进站点、进家庭。三是进一步统筹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推动各地逐步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分类标准,重点向收住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区域中心敬老院倾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精准扶持作用。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岗位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稳步提高一线护理人员薪酬待遇。
三、关于“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示范平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将其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主阵地”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推进设施建设。出台《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定《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运营管理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更美好”行动,按照“县域有示范,街道(乡镇)有中心,社区有嵌入,村级有互助,配建设施要补齐”的思路,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其中支持湘西州古丈县等地开展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二是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全国率先以“小快灵”方式出台《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制定《湖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布局。目前全省持续运营的助餐点共3615个,初步构建了能兜底、可持续、有温度的助餐服务网络,其中2024、2025年连续支持湘西州260万元,帮助建设26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点;分配提升行动资金103万元,对65个助餐点设备升级、运营模式培育予以支持。三是加强信息化支撑。推进市级“安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广智慧养老应用和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刷脸支付、远程监测、紧急呼叫等功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湘西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一是支持示范平台建设。对湘西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给予适当政策倾斜,重点强化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等“六助”服务功能,支持平台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助力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二是深化老年助餐服务。将湘西州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点纳入支持范围,指导湘西州落实《湖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补基础、企业让利润、个人付少量”的差异化补贴模式,对助餐点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给予支持。鼓励湘西州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发展“中央厨房+社区配送+入户送餐”模式,通过互助模式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送餐难问题。三是推动智慧养老项目。支持湘西州在今年底前建成市域安联网,整合社区、机构、社会资源,并与全省“安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湘西州提升智慧养老应用水平。四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导湘西州盘活闲置校舍、祠堂等存量资源,建设兼具集中居住、日间照料、互助服务功能的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同时,支持湘西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培育本地化养老服务队伍,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关于“深化推广‘1+8’运营模式,激活银发经济活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着力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先后出台《关于推动乡镇敬老院运营体制改革的参考方案》《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统筹统管、标准化建设、品牌连锁经营、资源整合配置等。尤其是2024年民政部实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改革工作以来,我省围绕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了一批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做法和新模式。如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公建国营”模式,辖区内1家区级养老中心和8家乡镇敬老院均委托给国有企业运营管理,通过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考核制度,以日常考核为抓手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提档、服务提质、管理增效,实现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群众更满意,全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从48%提升到了80%。此外,为加快贯彻落实《关于壮大养老产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自2025年开始,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实施“自审自发”模式,将养老建设项目纳入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支持湘西州3个养老项目建设,拟发行专项债13500万元。
下一步,一是加大工作调研推广力度。实地深入湘西州调研湘西州养老康复中心“1+8”运营模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指导湘西在全州范围内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县市区统一部署、协同跟进落实,为模式落地铺开打好基础。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在养老服务领域项目申报尤其是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行动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及时给予指导,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三是加大银发经济培育。推动湘西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分项支持政策,逐步构建银发经济发展“总分结合、配套支撑、上下联动”的全方位政策体系。同时,指导湘西州做好养老项目储备和谋划,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湘西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培育老年产品生产消费市场。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