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86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5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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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10-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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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861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0861号建议的答复
沈海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治理新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政府购买服务是发挥市场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社合作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对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高效、灵活等独特优势具有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党和政府通过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关于“由省财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动态优化《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指导性目录管理……将社区居家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纳入优先目录”的建议
2025年7月31日,省财政厅修订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25〕15号),强调了以零为基的原则,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和综合统筹;进一步完善了负面清单,重新界定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对购买服务活动的实施及合同履行完善了管理要求;专门新增了对基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指导,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的突出问题。当前《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湘财综〔2022〕18号),在社会保障服务领域已涵盖儿童福利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支持服务等内容。省委社会工作部以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名义,先后印发《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2026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将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事项,依法按程序转移或委托给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明确由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协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对公益性群众团体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对非营利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制度保障,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专业性和组织力的志愿者组织,着力构建与政府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省委社会工作部将引导社会组织跳出传统服务边界,主动融入“一老一小”、新就业群体服务、应急处突、生态环保等社会治理,把专业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标准制定、技能培训、助企纾困中发挥桥梁作用,推动社工机构深入社区开展精准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扶老助残等常态化行动。
二、关于“推动购买服务从传统民生领域向更广范围延伸”的建议
2022年,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湘财综〔2022〕18号),聚焦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推进能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公共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事项。《目录》分三级,其中一级目录包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大类,二级目录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30项,三级目录共200项,购买内容已涵盖养老、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住房保障、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就业、教育、环境卫生等广泛领域。同时,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组织修订本部门指导性目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例,明确将“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区戒毒、康复、儿童、养老类服务”列入指导性目录。此外,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湘财综〔2022〕28号)明确提出要持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力度。目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已较为广泛,关键在于推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积极协调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适当方式交由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承担,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资金比例和总资金额。
三、关于“设立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能力建设,由民政部门牵头开展系统性培训,鼓励与省内外优秀机构结对共建,提升专业服务与运营能力”的建议
我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启动时间较早,是全国较早实现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覆盖的省份之一。2016年以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累计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省市县三级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41个(省级4个、市级14个、县级123个)。市县民政部门也普遍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加大了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出台了相关文件。
近年来,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发挥作用,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培育孵化、人员培训、公益创投、信息服务等指导支持。以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例,对新成立的省级社会组织,要求全部入驻孵化基地进行跟班学习。2025年,累计开展跟班学习7期,对56家初创期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辅导,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财税管理等线上线下培训12期,举办“湘社兴湘”“湘社优学”“湘社有为”等参访活动18期,为社会组织间学习互鉴、资源对接搭建交流平台,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扶持培育、部门协同、作用发挥、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营。
四、关于“健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法规,政府购买主体要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评价方面,推进第三方评价,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将绩效自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有效结合,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以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为例,2025年,列支19万元社会组织管理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的管理情况、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进行结项审计,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等进行评价,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社会组织及时改进完善,总结归纳经验,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评审的参考依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评价和监管相关制度,积极引导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保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运行并取得实效。
五、关于“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实现动态优化健康发展”的建议
针对“僵尸型”社会团体退出难题,2023年12月,以省政府令形式颁布了《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在第十四条中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的条件,为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提供了法律依据。2024年,省民政厅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民发〔2024〕4号),进一步简化退出流程,创新建立了社会团体简易注销机制。简易注销试行两年以来,全省已有476家社会团体通过简易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治行业乱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今年,省民政厅将在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对《指导意见》进行修订,指导“僵尸型”社会组织平稳过渡、有序退出,推动实现社会组织“有进有出”良好发展局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