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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五期)

  • 索引号:430S00/2026-05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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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9-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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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五期)

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五期)



    为纵深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清廉底色。

    一、“洪山殿镇片玉奖教助学基金会”案
    “洪山殿镇片玉奖教助学基金会”未经登记,擅自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娄底市民政局指导双峰县民政局启动处置程序,联合洪山殿镇人民政府、片玉小学开展核查,向相关责任人讲明违法性质,责令停止相关活动,限期拆除校内悬挂的规章制度标牌。鉴于该组织助学行为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相关人员主动配合整改,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场宣布解散该组织。

    二、“株洲市芦淞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环洲城服饰商会”案
    “株洲市芦淞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环洲城服饰商会”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私自悬挂牌匾,设置会长等职务,误导辖区商户及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6年8月,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摘除该组织牌匾,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一切活动,并面向周边商户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目前,该非法社会组织已依法取缔。

    三、“岳阳市合唱协会”案
    “岳阳市合唱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该组织在岳阳楼区举办大型文艺表演并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其自称系某协会分支机构,后自行更名;模仿合法社团搭建组织架构,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对外开展社交交往,还邀约其他非法社会组织参与活动,误导社会公众,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定,岳阳楼区民政局依法对“岳阳市合唱协会”予以取缔,对其他关联非法社会组织另行立案查处。

    四、“衡山戴氏理事会”案
    “衡山戴氏理事会”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私自设立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等完整管理架构,计划召开换届会议,冒用“衡山戴氏奖(助)学基金会”名义开展公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发布联谊、筹款助学内容,开展线下联络活动。2026年,衡山县民政局组建专项调查组开展现场取证,约谈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定,认定其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停用相关称谓、取消换届会议、停止冒用名义开展活动、删除全部线上违规宣传信息。目前该组织已解散,相关代表签订书面整改承诺。

    五、“安化一中各地校友会”案
    安化一中益阳校友会未经登记,擅自以校友会名义组织无人机灯光表演。经自查,安化一中还有武汉、重庆等共计15个未经登记的校友联谊团体,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安化县民政局赴现场开展调查,宣讲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依法认定上述校友会为非法社会组织。校方对15个校友联谊团体全部予以解散,在校公众号发布专项解散声明,删除相关宣传推文,作出合规办会表态。目前15个违规团体已全部解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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