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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四期)

  时间:2026-07-31 17:37      

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四期)

为纵深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清廉底色。

【案例名称】

绥宁县民政局查处“绥宁县民族民歌文旅学会”非法社会组织案

【基本情况】

“绥宁县民族民歌文旅学会”未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202657日,该组织负责人通过微信及朋友圈发布活动通知,宣称将于510日在绥宁县某农庄举行“民族民歌交流会”,并公布报名热线,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

【处置情况】

绥宁县民政局依法开展取证调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认定该组织为非法社会组织。执法人员约谈相关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责令该组织解散,并删除违规信息。

【案例启示】

社会组织必须依法在法定登记管理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依规开展活动。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应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核实登记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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