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七期)
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七期)
为纵深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清廉底色。
【案例名称】
衡阳市民政局查处衡阳市宏利乒乓球训练中心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基本情况】
衡阳市宏利乒乓球训练中心系在衡阳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单位未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正常开展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履行社会组织法定义务。
【处置情况】
衡阳市民政局依法履行事先告知、听证告知等法定程序,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中心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同步将其法定代表人纳入社会组织失信名单。
【案例启示】
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将面临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社会组织失信名单。各社会组织应当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确保组织正常运转,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