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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八期)

  时间:2026-10-22 11:38  大  中  小

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第八期)

 

为纵深推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清廉底色。

 

一、“世界汉诗协会常德分会”案

经查,“世界汉诗协会常德分会”系民政部公布的离岸山寨社团“世界汉诗协会”擅自设立的地方分支机构,未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属于非法社会组织。该组织违规悬挂牌匾,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鼎城区民政局现场责令整改,拆除违规牌匾,明确要求不得以该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法治警示教育。

 

二、“沅江市四季红镇商会”案

经查,“沅江市四季红镇商会”未经登记,擅自以商会名义发展会员、开展业务活动。2026年5月,沅江市民政局与沅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约谈该商会负责人,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劝导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合法登记。2026年9月,该商会已完成社会组织的合法登记。

 

三、“桃源县气排球协会”案

2026年9月,桃源县民政局在网络排查中发现“桃源县气排球协会”开展活动的情况。经查,该协会于2025年以协会名义在某学校公示栏公示活动场所,并于2026年1月开展了相关活动。该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系非法社会组织。桃源县民政局约谈负责人,要求其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并予以劝散。同时,函告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履行业务主管监管职责,做好后续常态化监管工作,排查辖区及行业内同类非法社会组织,严防违规活动反弹。

 

四、“绥宁县问学教育研究会”案

2026年3月,绥宁县民政局排查发现,“绥宁县问学教育研究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举行揭牌仪式并召开年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绥宁县民政局联合县教育局立即开展执法,责令该组织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撤除标识牌,全面清查财务及相关文件,删除全部网络宣传报道,将问学教育相关活动转为教研室内内部教研活动,不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

 

五、“炎陵县摄影家协会”案

经查,“炎陵县摄影家协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设置社会团体组织架构,设立主席、副主席等职务,并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在“株洲文艺”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推文。2026年9月,炎陵县民政局责令该组织立即停止以该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下架推文,相关人员主动配合整改并承诺自行解散。目前,该组织已全面解散。

 

六、“郴州苏仙区电子商务协会”案

    2026年9月,苏仙区民政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湖南中林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对外悬挂“郴州苏仙区电子商务协会”牌匾。经核查,该协会未注册备案,属于非法社会组织。9月28日,苏仙区民政局联合白露塘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法规教育,责令立即解散该协会、撤掉牌匾,禁止以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当天下午,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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