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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村(居)换届选举纪律 ——省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民政厅厅长唐白玉答记者问

  时间:2017-04-30 11:52      

 

  

 (《湖南日报》20174266) 

 湖南日报记者 

  村(居)“两委”同步换届选举正在全省基层展开,为了有效指导各地搞好选举工作,近日,省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民政厅厅长唐白玉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这次村(居)同步换届选举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是全省首次进行的村和社区同步换届选举,是新一轮合乡并村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也是在全省上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着眼于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认识这次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 

  记者:如何把握这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原则? 

  答: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四个主要原则要把握: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村党组织换届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要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二是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要把党组织考察人选与群众民主评议、党组织引导人选与群众自主推选有机结合,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见高度融合。三是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通过依法依规保障法定程序到位,依法保障党的领导落实在关键程序中,依法保障选民充分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村(社区)施策,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 

  记者:这次村(居)换届选举有什么新的纪律要求? 

  答:这次村居换届选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探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对选情复杂的难点村(社区),要派出工作组驻村(社区)指导,重点监督。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要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县乡党委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记者: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社区概念有什么不同? 

 答:我省自开展城市社区建设以来,按照一居委会一社区的要求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随着城市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和民政部有关政策文件开始把居委会称为社区居委会或者直接称为社区,由于《居组法》没有修订,法律概念上还是居委会,村(居)换届选举是依法进行的,所以仍称为居委会换届选举。鉴于我省是实行一居一社区设置社区范围,那么,在我省,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在范围上和组织设置上实际上是相同的。 

  记者: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选举有什么区别? 

  答:城乡有别,主要有三个不同之处。一是适用法规政策不同。村委会选举适用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2013年修订的《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居委会选举适用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1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城市社区建设有关政策。二是选人标准有所侧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人选为村(居)“两委”成员。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加强城乡社会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村委会和居委员担负的职责都有新的要求,也有所侧重,选人标准、思路、方式更为清晰,村委会侧重于从村民中推选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协调能力强的人,居委会侧重于从具备一定社区社会工作资质、经历,政治觉悟高、服务居民群众能力水平较强的人。三是选举方式不同。村委会一律实行直接选举,居委会积极稳妥推行直接选举,一般实行间接选举。 

  

  记者:这次村(居)换届,市县是否可以根据新合并村情况确定届次? 

  答:根据民政部“以省为单位统一届期”的要求和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全省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统一为第十次村委会、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举工作称为“次”,新产生的村(居)委会班子称为“届”。不管是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还是新成立的居委会,一律以全省统一的届次为准,各地不得新定届次。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由省民政厅统一监制,填写日期统一为:自当选之日起至20191231日止,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颁发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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