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号
当事人:湖南活力种业科学研究院
住 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719号
法定代表人:燕翔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2号
当事人:湖南省湖湘名胜楹联艺术中心
住 所:长沙市浏正街126号(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内)
法定代表人:孙太平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3号
当事人:湖南省美约会中医养生减肥研究院
住 所:长沙市湘府东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D栋西侧2楼
法定代表人:黄永星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4号
当事人:湖南省神农中草药研究所
住 所:长沙市解放西路BOBO国际1907
法定代表人:李群龙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5号
当事人:湖南省守护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住 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刘润初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6号
当事人:湖南省天心印社
住 所: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一片
法定代表人:李杲伟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7号
当事人:湖南省岳麓书画研究院
住 所:长沙市荣湾镇麓山宾馆
法定代表人:李杲伟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8号
当事人:湖南省追梦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住 所:长沙市营盘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斌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9号
当事人:湖南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住 所:长沙市五一大道176号芙蓉华天5038
法定代表人:尹华井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0号
当事人:湖南南华景仁肾病血液净化研究所
住 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72号万象新天5栋2713
法定代表人:罗志刚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1号
当事人:湖南省现代管理科学研究所
住 所:长沙市解放中路276号
法定代表人:姚正其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2号
当事人:湖南省农产品商贸物流商会
住 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谷利辉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3号
当事人:湖南省决策咨询研究会
住 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
法定代表人:莫一心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4号
当事人:湖南省农产品品牌促进会
住 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凯华大厦写字楼604-A
法定代表人:彭美庄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5号
当事人:湖南省书法美术教学研究会
住 所: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二段300号
法定代表人:吴俊忠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字〔2022〕第16号
当事人:湖南省新能源汽车运营推广协会
住 所:长沙市韶山北路湖南大剧院7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陆战
我厅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我厅于2021年8月1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