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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4〕第8号)

  • 索引号:430S00/2024-11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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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4-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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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4〕第8号)

湖南省民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民罚2024〕第8

当事人:湖南省中安创业扶贫基金会

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30000MJJ550030J

法定代表人谢建         

我厅于2024129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21年度-2022年度你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我厅于202421日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143号)规定的相应处罚基准决定对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

                    2024426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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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民罚〔2024〕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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