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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0-030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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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2-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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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以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的“五化”民政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法治引领

1、专题研究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厅党组每年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018323日上午,唐白玉厅长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厅政策法规处关于2017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定了2018年度法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有关具体贯彻落实措施。929日上午,唐白玉厅长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切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2、认真部署民政法治化建设我厅把法治建设纳入五化民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印发湖南省民政厅“五化”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把法治化作为“五化”之一纳入全省民政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并制定了详细的评定标准,制作和发放了2000千余份调查市县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问卷,督促各市县民政局的法治工作开展。同时出台了《湖南省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未来几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 ⠂༯span>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我厅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8年7月25日,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明确规定法治建设纳入了省厅对市州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从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普法等方面加强对市州法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推动市县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规定采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公开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执行,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交由法律顾问和政策法规处审查提供法律意见,法规处长列席所有厅长办公会并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对涉及我厅的重大决策,都召开厅长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创新立法立制,夯实法治基础

1、加强立法创制。做好了《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调研、修改、论证工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列入了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论证项目2月,游劲民副巡视员在2018年省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11月,唐白玉厅长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省仅四个省级部门发言)。

2、认真完成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了《社会救助法》立法调研和《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对省人大、省政府以及其他部门起草且涉及民政业务工作的各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立法草案,我厅都认真进行审查,及时提出民政部门的立法修改建议和意见。

3、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程序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三统一”登记和备案。今年我厅共制定了5个规范性文件,没有任何规范性文件因违法或者不当被纠错,全年也没有规范性文件被申请审查。

4、加强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共认真做好6项清理工作,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性实施措施和地方事项的两轮梳理报送工作,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证明事项的两轮清理工作,涉及民营经济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涉机构改革省委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办法》,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全厅11名新进人员参加了今年的行政执法学习和考试。

2、进一步健全法制顾问工作制度。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向社会公开选聘,从28家报名的律所中严格按程序选拔出新的法律顾问机构,聘请了1名坐班律师和2名顾问律师。法律顾问服务由一人服务转为团队服务,由临时服务转为全日制服务发挥了重要的顾问参谋作用

3、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对厅机关14份文件和62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600余条,及时解答厅机关和基层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为民政部门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4、全面推进执法公开。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湖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相关内容,对于相关行政事项的详细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也进行了公示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全部的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5、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编写了《唐朝京等人申请登记湖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协会的行政许可案》《彭绍亮等人申请登记湖南省生物信息学会的行政许可案》《关于停发覃芬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案件》《救助对象未及时动态管理》《重拳出击 制止乱埋乱葬》《湖南平江向“旧风陋习”亮剑》等典型案例。同时定期面向社会公众,以生动形象的漫画、案例的形式,解说民政各项业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学法用法,培育法治思维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2018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2次以学法为主题集中学习讨论,分别是第4次关于宪法的集中学习和第7次关于预算法的集中学习。此外,我厅设立有专门的法治知识题库,内部提拔任职考试均包含有法治方面的试题。

2、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对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了行政复议诉讼专题培训此外,民政厅各个业务部门也多次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如:殡葬法规政策解读、收养登记法规培训、婚姻登记业务风险法律讲座、精神卫生法律政策解读、养老机构法律风险防范、养老院火灾防范普法宣传、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等。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报司法厅备案。做好了宪法宣传工作,邀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做宪法讲座,“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开展了宪法专题宣传认真组织参与“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红网访谈活动、全省普法创新大赛、全省普法微电影大赛等普法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国际减灾日、中华慈善日、清明、重阳节、护士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公众宣讲民政法律知识。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我厅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法考试,厅机关和四个直属单位的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积极组织全部厅级干部参加网络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五、依法复议应诉,妥善化解矛盾

1、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对产生的行政纠纷,依法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化解工作。妥善办理1上年结转的行政诉讼案件并胜诉,协助做好了洞口县民政局18个再审案件的协调2018年,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出现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情况,也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2、认真做好复议应诉统计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定期上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报送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

3、举办全省民政行政复议诉讼培训班。11月1日至2日,举办了全省民政行政复议诉讼培训班,14个市州民政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律协的专家从不同方面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民政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授课指导,有利于提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依法行政能力。

我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司法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推进各市州民政部门法治建设,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湖南省民政厅

20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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