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一)高位谋划,精心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民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全省“五化”民政建设重要内容。厅党组会专题听取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印发省厅《2020年度法治工作计划》《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民法典》专项培训,厅党组集中学法10次,组织领导干部2020年度公开述法。
(三)强化考核,有力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制度。严格实行按季督办和年终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湖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五化”民政建设评估指标》,组织专家对部分市县法治工作开展评估。
二、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权责清单55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6项。在厅网站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流程,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大力建设“智慧民政”,推动33项行政审批服务入驻省政府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完成64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并与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措施》。
(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调整村(居)任期,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建立村规民约制度执行机制,编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评选“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285家,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3.7万家、社区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9万家。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祁阳撤县设市获得国务院批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加强立法立制。做好《湖南省实施<慈善法>办法》和《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征集立法建议130余条,于5月召开立法调研论证座谈会。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了全省《慈善法》实施情况调研。创制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行政区划等规范性文件8个,研制信息核对等地方标准4个,动态管理有效规范性文件41个。
(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完善《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由法规处和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全年共对厅机关61个合同、6个文件和8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1400余条。
(九)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再次发布选聘民政专家的公告,继续聘请30多名专家组建民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了“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和五化民政建设专家座谈会、《湖南省设立镇的标准和程序》专家座谈会和《湖南省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立法调研论证座谈会。湖南现代民政研究院成功进入了中国智库索引(CTTI),在民政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政策论证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湖南省实施<慈善法>办法(立法送审稿)》《湖南省设立镇的标准和程序》《湖南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养老机构精神慰藉服务规范》等10余个文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民政政策通知公告100件,推出“重点民生信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湖南民政人在行动”“湖南养老服务队战武汉”“三湘地名行”等专题栏目,提升民政工作公众认知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编印完善《湖南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手册》,梳理出239部与村(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成《有关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条文汇编》口袋书发放全省。制定并公布省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厅门户网站开辟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加强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本年度行政处罚决定文书59件均在7日内全文公开。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管理、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整理活动,在全省执法案卷评查中被通报表扬为行政执法水平高的6家单位之一。
(十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8-10月,我厅认真做好“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创建指标任务分解协调会。各处室局密切配合,紧扣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对接,合力推进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十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我厅目前取得执法证的有52人,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执法规定,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笔。明确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厅法规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十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按规定组织72名处以上干部认真填报个人事项,随机抽查8人,重点核查5人。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新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各项监督渠道通畅。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建议提案100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十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厅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326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28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32条。结合重要工作开展、重要文件印发,制作发布解读信息14条。通过厅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5条,厅政务微信“湖南民政”发布信息110条。
(十六)做好复议应诉和纠纷化解工作。健全法治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负责主办、法律顾问参与协办的民政复议应诉制度,由3名公职律师和3名顾问律师组建了厅法律顾问团队,全年依法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
(十七)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全年办理省长信箱咨询件76件,互联网+政务服务咨询件136件,网络问政236件。实行厅领导信访值班月制度,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全年接待上访群众1641人、办理群众来信111件、处理集访事件101批次。
六、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八)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厅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各支部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举办了年度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组织了《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民法典与婚姻登记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法律问题及建议》《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管理与运营法律规范》《界线管理工作的法律规范》《民政兜底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辅导》《以儿童为本的法律规制》《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和信用体系法律建设》《财务管理法律风险控制》等法律培训。
(十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202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业普法考试,编写《民政系统行业读本2020》,全省共有10771名在职民政干部参考,通过率高达99%,其中厅机关干部职工全部顺利通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全省各地共精心策划了1200多场法治宣传活动。我厅被评为年度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
(二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31个课题,立项59个,在民政部获奖23篇,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4篇,获奖数量全国第一。开展“湘约我的村”等主题宣传,开通新湖南、红网时刻、广播电台“民政频道”,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845篇,新媒体发稿5300多篇,全网点击率1.5亿多次,打造“幸福新湖南民政伴你行”宣传品牌。
2021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一是科学立制,制定《2021-2025年立法立制规划》,做好《湖南省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的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严格执法,修订《行政执法依据》,制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逐步完善民政执法文书格式。三是创新普法,编制《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年度行业普法考试,举办法治培训班,组织“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