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纳入重要议题。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厅党组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厅长专题办公会议7次研究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二是纳入评估范围。纳入年度市州民政重点工作和“五化”民政建设评估指标,制定《全省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对民政部门牵头的26项具体任务实化细化、到岗到人。三是纳入绩效考核。将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底集中述法,推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5项行政许可、8项其他事务共33项入驻省政务大厅,27个事项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扶残助困、婚育、身后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社会救助等7项业务 “网上办”“掌上办”。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清退违法违规收费83.08万元,调整和规范111家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全省共471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3218.32万元。三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年民政厅网站发布信息264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条。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办理建议提案85件、政协来信4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被省政府评为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推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小快灵”地方性法规。开展《湖南省实施<未保法>办法》等立法调研。提出各类法律法规修改意见20件次。二是加强重点制度创制。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8件,合法性审查率100%。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三是加强行业标准研制。印发《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儿童福利等领域民政地方标准4个。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等10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召开1次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法律顾问团队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134件次。二是严格执法管理。组织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为100%,再次在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三是妥善化解矛盾。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8件,我厅均胜诉。其中有2个开庭审理案件,均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
五、深化民政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编印民政法治案例集,组织“送法下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清明“移风易俗”、“6.1”未成年人保护、“9.5”中华慈善日、重阳“敬老防骗”、“宪法进社区”等集中宣传活动,我厅再次被评为“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二是加强法治宣传。举办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展党章、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讲座。三是组织学法考法。编写《民政行业普法读本2022》和考法题库。全省10767名在职民政干部同步参加民政普法考试,通过率超过97%。其中,厅机关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2023年,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履职尽责,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动《湖南省实施<未保法>办法》《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开展《湖南省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立法调研。二是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民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省民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妥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实施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宪法进社区”“送法下基层”活动,编制以案释法案例,推动全省民政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以优异的成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