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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 索引号:430S00/2013-5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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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3-11-0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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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13年度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3年度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3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建设法治民政为宗旨,全面做好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执法、法律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争取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全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立法工作   1、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抓紧做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修改、调研、论证等立法工作,争取此三部地方性法规2013年顺利出台。   2、对省人大、省政府起草出台涉及民政工作的各项立法草案,进行审查把关,提出民政部门的立法意见,在地方立法这个环节上,维护民政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2、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准备工作。   3、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三)努力规范执法行为   1、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厅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政策的要求,规范申请、审批中的文书、程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全厅行政执法人员和市州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民政相关法规和新颁布的民政法规规章。与此同时,组织至少一次县市区民政局的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特别是对涉及到民政工作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进一步提高厅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认真搞好厅各项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耐心细致地解答执法中的有关问题。   (四)其他工作   1、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2、加强对执法中各类问题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出台有关文件化解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与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省人大法工委、省委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法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   4、积极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它涉法事务,维护民政厅的合法权益。   5、加强学习,提高法制工作人员自身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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