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 索引号:430S00/2013-5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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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3-11-0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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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引起了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
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信息技术运用是现代民政的重要支撑,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对有效履行民政职能,
提高行政效能,
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现代化水平,
促进政务公开,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转变工作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政府电子政务的总体要求和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依照《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数字湖南”发展规划(2011-2015)》、《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国家民政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共建协议),
结合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发展的实际,
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全省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
省厅发挥先导作用,
各地发挥主体作用,
以实现“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为目标,
不断强化民政信息化工作。
2006年以来,
全省民政部门,
在原有基础网络和业务系统建设成果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了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和应用系统建设的力度,
民政信息化在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成就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过去几年里,
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入人力、财力升级改造网络基础设施,
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
市(州)民政局完成了机关局域网建设和改造工作,
实现了内外网物理隔离,
县(市、区)民政局实施了局域网建设和上网工程。
建成了联通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的民政VPN广域网。
省厅进行了卫星网络接收终端建设,
结合现有省-市视频会议系统,
基本实现了部、省、市三级民政部门网络视频会议的顺畅运行。
通过网络完善、硬件补充和整合,
全省民政系统基本建成了满足现有业务与行政综合应用系统、网站群推广运行的基础支撑环境。
2.信息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全省民政系统广泛吸纳信息化专业人才,
巩固加强民政信息化工作。
民政信息化工作逐步由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向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转变。
省厅信息中心作为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实现了定编、定岗、定经费。
怀化、常德等地市民政局积极开拓,
成立了全额财政拨款的信息中心。
市(州)民政局相继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
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民政局实现了信息化工作专人负责。
积极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举措,
为民政信息化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3.民政网站群推广效果显著。
省厅本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
积极推动民政部网站群项目在全省民政部门的推广使用,
成效显著。
省厅对全省子网网站群进行总体规划,
指导市(州)民政局及所辖县(市、区)的建站工作。
怀化市作为我省民政网站群的试点市,
率先实现了所辖13个县(市、区)民政网站全部纳入民政网站群。
当前,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民政网站群省、市、县三级纵向全覆盖,
横向将部分民政部门的机关业务专网和直属事业单位子网也纳入了网站群。
民政网站群在我省民政系统的全面推广,
有效解决了网站安全和运行速度问题,
降低了运维成本,
提高了信息发布效率,
大力提升了我省民政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4.民政业务信息网络化初见成效。
通过应用民政部配发和自主研发的软件,
省、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初步实现了办公和业务的软件化管理。
各级优抚、救灾、救助、婚姻登记、规划财务等业务部门相继部署、使用了业务管理软件,
通过数据网络直报方式,
提高了管理效率,
积累了数据资源。
人事、党务等工作业已实现了软件化管理。
省厅部署了邮件管理系统和全省民政业务数据传输系统,
为网上办公提供了便利。
长沙市民政局应用了自主研发的办公自动化软件,
实现了机关内部的无纸化办公。
常德市民政局积极探索,
按照“建设人民满意民政,
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自主研发了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
借助信息化手段量化考核,
提高了执政水平。
湘潭县民政局依托自身力量,
研发、部署使用了基层民政综合管理系统。
5.低保项目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低保信息系统被列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成为国家电子政务的重点工程,
是民政信息化的龙头和基础工程。
我省作为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的试点省份,
得到了民政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以低保信息系统试点为契机的低保数据中心建设顺利实施。
按照数据大集中的发展趋势,
省厅低保数据中心的建成,
将进一步促进民政数据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提升信息化基础支撑和业务决策支持能力。
6.便民工程探索初见成效。
民政部门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社区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由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联合工作机制。
我省各市(州)社区信息化建设均有不同程度的展开,
特别是长沙市依照“政府引导,
部门指导,
街道主导,
社区参入”的原则,
社区信息化取得了一定成绩。
长沙市各社区安装部署了社区事务管理系统,
初步实现了社区事务管理的信息化;
部分社区建立了民政公众服务信息呼叫中心,
开通了便民呼叫热线1609890。
集信息查询和发布、在线支付、传统综合服务和民政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信息亭已投入使用。
(二)机遇
1.民政工作重要性的提升为我省民政信息化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契机。
和谐社会建设是当前时代的主题,
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
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民政工作至关重要。
中央下拨民政经费逐年大幅增长,
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民政信息化,
作为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推手,
必随着民政工作地位的提升而提升,
从而形成民政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机遇期。
一定要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
2.部省共建协议的签订为我省民政信息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2010年1月6日,
省政府与民政部签署了部省共建协议。
本协议有五项条款包含了民政信息化的相关内容,
涵盖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服务军队在内的民政业务信息化范畴。
协议中明确提出,
民政部加强对湖南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湖南省将民政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
加强对民政领域信息资源的统筹整合和综合利用,
探索用福利彩票筹募的公益金支持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新举措。
3.“国字号项目”的立项与实施为我省民政信息化提供了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低保信息系统被列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成为国家电子政务的重点工程。
我省作为低保信息系统的试点省份,
先行先试,
在资金、设备、技术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该项目的全面实施将为我省民政信息化搭建起比较完备的基础平台。
民政部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金社”工程的立项,
争取把社会安全运行基本保障预警体系、民政公共服务平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等重点工程,
列入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建设内容。
(三)挑战
1.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与先进省份相比,
与省内国土、税务、财政等部门相比,
存在投入不足、无稳定经费来源、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由于投入不足,
造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少、小、差,
业务应用覆盖低,
性能差,
有效供给不足。
2.管理体制不健全。
一些市级民政局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
未建立或指定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信息化工作。
部分县级民政局,
受技术条件等因素制约,
未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
与民政信息化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体系及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3.信息共享程度低。
民政业务种类多,层级多,
关联少,
差异大,
现在应用的业务软件系统多为满足专项民政业务的垂直管理,
没有考虑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问题。
民政工作对象群体庞大,
管理部门多,
涉及人保、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
现有业务应用系统没有解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问题。
这就造成了管理困难、系统断裂、数据孤立等困难。
4.业务信息化深度不够。
业务软件向下延伸最多只能到达县级民政部门,
尚未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业务数据多来源于基层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
业务信息化深度不够,
直接带来了数据失真、采集粗放等问题。
缺乏完整性、及时性和唯一性的民政信息资源,
难以有效支持民政业务综合处理和决策支持分析。
5.观念和技能相对落后。
民政系统有些干部职工对信息化的认识仍有偏差,
有的看不到信息化对业务工作的变革和促进作用,
有的不愿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手段,
有的不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这些都阻碍着信息化的发展和已有系统的效用。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为宗旨,
以“围绕大局,
服务社会,
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为目标,
以改进工作方式、改革管理手段,
提高民政工作水平为突破口,
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力度,
逐步实现民政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
为建设现代民政、效率民政、有为民政、和谐民政服务,
推进我省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全省民政信息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
分级建设。
省厅结合我省实际,
依照民政部和省政府颁布的统一标准和规范,
制定适合我省民政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
按照省厅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落实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具体任务。
试点先行,
分期实施。
根据信息化建设的一般规律,
无论是网络建设还是软件开发、部署,
都必须经过一定的试验、试用阶段,
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能否满足需要。
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
坚持因地制宜、按步骤、分批次地实施,
不搞“一刀切”。
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民政业务范围宽,
涵盖面广,
信息化工作不能贪多求快,
要讲求实效,
以当前最重要最需要的项目为重点,
以应用促发展,
以点带面,
循序渐进。
面向社会,
服务群众。
民政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民政信息化建设必须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民服务,
促进政务公开,
提高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建设思路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整合民政资源,
建设全省民政数据中心;
建设基层民政全业务系统;
重点建设和整合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婚姻在线登记、老龄事业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实现民政系统工作流程再造、机制创新;
继续推广和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信息平台;
加快建设一支既精通民政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民政工作人才队伍,
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建设思路
以数字化为手段,
以网络化为依托,
以信息资源和业务系统整合为主线,
以服务公众为宗旨,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
省厅积极发挥先导作用,
整体布局,
统一规划;
各地发挥主体作用,
贯彻落实统一规划的工作内容,
共同推进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原则,建设和完善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信息化支撑环境。
依托湖南省政务网,
着手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五级网络信息机制。
完善由政务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为主的民政信息化网络体系。
各级民政部门抓紧建设和完善机关局域网;
省、市两级至少建立内、外两个局域网,
建设和完善民政中心机房和配套设施。
利用因特网络资源建设民政公共服务网络,
覆盖基层业务人员和工作对象,
满足基层业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基层民政全业务系统建设
基层民政业务系统是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提出的新的民政应用系统架构的关键内容,
是“金社”工程的重要系统。
依据民政信息资源标准,
以建设、管理和维护民政基础数据库为驱动,
覆盖基层民政(县级)主要业务,
实现各业务之间的关联,
满足业务操作流程和基础数据采集的需要,
并逐步开展与上级部门、同级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
建设和应用基层全业务系统,
使得各类民政业务系统向县(市、区)、乡镇(街道)纵向延伸,
解决民政业务数据完整性、及时性和唯一性的问题,
保证省、市业务管理和决策支持应用的数据鲜活性与真实性,
实现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要抓好民政部确定的县级基层民政全业务系统的试点县—湘潭县的试点工作,
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着力推进基层民政全业务系统建设,
先覆盖长株潭城市群,
再拓展至长株潭周边5个城市,
力争全省推广。
(三)全省民政数据中心建设
依据民政信息资源标准,
整合现有各自独立的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
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公共数据中心,
实现“一数一源,
一源多用”。
全省民政数据中心设在省厅,
对内负责全省数据的存储、备份、转换、汇总、分析和利用;
对上负责向民政部决策库提供信息来源;
对外负责与人保、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换。
依托数据中心,
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汇总、整理、交换、联机分析和数据挖掘等加工处理,
形成完整的统计分析数据库,
对民政业务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
为民政业务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实现数据资源的最大化共享和最大化增值利用,
提升民政业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数据中心的建立将使我省民政信息资源从分散走向集中,
从孤立走向共享,
从条块分割走向系统整合,
将促使我省民政信息化水平有质的飞跃。
(四)省-市-县三级交互式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涉及视频会议主设备选型、视频会议室改造、通信网络建设以及录播等外围设备建设,
需经市场调查、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工程实施与验收等阶段。
我省原有视频会议系统(省市两级)始建于2004年,
系统老化,
联通与使用效果不理想。
为加快信息交流速度,
保证信息畅通,
省厅将借力于“省直管县”的东风,
建设综合视频、语音和数据的高清省-市-县三级交互式视频会议系统,
以进一步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和办公效率,
提升民政工作行政效能,
降低行政成本。
(五)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建设
以落实部省共建协议中关于建设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湖南分库的工作内容为契机,
开展我省的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建设。
本项建设工作分为灾害背景数据、灾情统计数据、救灾工作数据三个方面,
通过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我省民政系统灾情管理向着科学化、系统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六)全省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全省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以民政网络系统、业务系统、数据中心为基础,
以全省民政网站群、热线电话等为载体,
建立直接面向公众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实现民政业务综合查询和咨询,
民政业务网上申请、申报和审批,
各类抚恤、救济金社会化发放,
热线电话咨询和投诉等功能,
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热线“政务公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公众交流桥梁”作用。
(七)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省范围内的包括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信息服务厅等项目在内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整合,
推动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和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和家庭;
借力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基层全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
实现民政业务处理的网络化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事关民政事业发展大局,
是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各级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设立专门机构,
选聘专门人才。
实施信息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
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负总责。
要多请示,
多汇报,
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成立财政全额拨款的信息中心。
加强组织领导,
关键是抓好落实,
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机构到位、人才到位,
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省厅将把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列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资金投入
规划纲要能否顺利实施,
关键在资金投入。
没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
再好的规划也会成为“空中楼阁”。
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政信息化经费投入,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使民政信息化建设与当地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
争取将民政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坚持财政拨款与多方集资相结合的方法,
多渠道筹措资金,
确保经费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协调
民政业务具有多元性、多层性、公益性的特点,
所涉及的工作对象群体庞大,
构成复杂,
部门众多。
因此,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横向与纵向的协作协调。
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的协作协调,
争取项目与资金支持;
要加强与人保、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协调,
实现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要加强省厅、市(州)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和协作配合,
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完整、统一,
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现有资源。
(四)确保信息安全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
工作中对于信息和网络的需求与日俱增,
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与之相应,
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做好信息安全的组织建设、安全规划、风险管理、应急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系统评估、安全认证等工作。
积极采用信息加密、信息确认、网络控制、计算机容错、计算机反病毒等技术防范措施,
确保信息安全,
实现民政信息化健康发展。
(五)提高队伍素质
建立一支热爱和献身民政事业、精通民政业务、技术熟练、素质全面的信息化人才队伍,
既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又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的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当作大事,
在建立信息化机构的同时,
选调有开拓精神、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并选调或招聘网络技术人才,
充实信息化队伍。
信息化的关键在于“化”,
要“化”到各级领导和全体业务人员。
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建设一支既精通民政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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