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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5-9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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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01-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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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11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
  
  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工作座谈会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省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备全省现有殡仪馆81家(其中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57家)经营性公墓109家公益性公墓390座城乡骨灰堂(楼、塔、墙)35座二是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共设立殡葬管理处(所)83个有殡葬执法队伍58支、从业人员10728名三是公益性质日益彰显各地出台政策性文件对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了减免长沙市对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四是殡葬秩序持续好转全省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公墓清理整顿等集中整治活动殡葬市场和行业日趋规范五是现代殡葬观念逐步树立经过深入开展舆论宣传、惠民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等工作人道、绿色、环保、节俭等现代殡葬观念和火化及公墓安葬、树葬、骨灰抛洒等现代葬式葬法逐渐为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火化区的火化率稳步上升全省年均火化率达到50%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我省殡葬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还有差距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落后全省尚有1个市州、45个县市区未建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有44个殡仪馆设施设备亟待更新改造部分老、旧、地处城市中心的殡仪馆需要搬迁二是乱埋乱葬问题突出违规土葬、滥占耕地、骨灰装棺再葬、豪华大墓现象仍屡禁不止三是殡葬法制建设滞后目前部门协调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执法难度大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并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保障基本殡葬服务分为公益性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两大类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安放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明确基本殡葬服务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由公办服务机构提供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多元供给机制实行政府定价   2.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殡葬活动的三个基本要素——殡、葬、祭是紧密衔接、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要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行、遗体火化与骨灰安放并重、实行火葬与改革土葬并迸、丧事简办与祭扫简约并举统筹谋划、配套衔接、协同推进殡葬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在殡葬服务管理中的作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殡葬改革在大中城区重点抓好殡葬秩序的整治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在中小城镇重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集中治丧提供保障在农村重点整治乱埋乱葬的问题抓好丧事从简、移风易俗的工作同时对待各类人员要因人而异分党内与党外、干部与群众、发达地区与边远山区区别对待由宣传倡导到依法规范逐步推进   (三)发展目标争取到2020年实现应火化遗体全部火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全省火化率年均增长0.5到1个百分点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骨灰存放、树葬、江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40%以上公墓墓位超标硬化现象得到遏制基本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全省所有县市都建有殡仪馆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有治丧场所根据人口、地理位置、交通等条件合理布局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殡仪馆火化设备所有县市都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楼(堂、塔)或公益性墓地火葬区的乡镇要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全面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殡葬治理体系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殡葬改革、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行火葬改革规范土葬火葬区范围由原有的103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新的要求划分和调整各自的火化区范围精确到村或社区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民政部民事发[1999)17号规定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要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暂时不实行火葬的地方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量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安葬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不留坟头、不用水泥石材建坟   (二)实行文明治丧集中生态安葬在县以上的城区和比较大的乡镇实行集中治丧消除临街治丧现象逐步推行庄重、简约的治丧方式避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实行骨灰公墓安葬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江葬、抛撒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治理骨灰装棺再葬、修建豪华大墓、乱埋乱葬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设置祭扫专区或划定公祭区域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三)加快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建设、改造、更新一批殡仪馆及火化设备实现用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县以上区域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广的城区、街道、乡镇适度建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人民群众治丧在城市和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发展城乡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推行以骨灰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殡仪馆建设和改造要本着“可用、实用、够用”的原则按照国家<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和民政部《殡仪馆等级标准》的要求科学规划与设计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配套、景观和谐火化设备要严格按照《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09)的标准选购和安装遗体随葬品(祭品)焚烧炉使用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97-1996)要求做到生态、环保、安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和管理   (四)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0号)精神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贫困重点优抚对象身故后的遗体运送、火化及骨灰寄存基本服务实行免费扩大受惠人群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惠民政策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众、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要适时提高惠民标准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协调的标准调整机制对于不享受惠民政策的居民实施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定额包干建立奖补机制加快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江葬、抛撒等少占或不占地方式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等行为纳入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并结合当地精神文明创建和生态文明指标评价等活动给予逝者亲属一定的奖励   (五)加强殡葬工作管理   1.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加强对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和建设过程的审查、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墓经营行为不准炒买炒卖墓位、骨灰格位不得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   2.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政府投资或筹资建设政府定价政府部门或乡镇管理确保其公益性和节地生态性以乡镇为主体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只能供当地村民使用严禁对外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3.选择性殡葬服务管理对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服务外包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降低采购和服务成本对选择性殡葬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规定结合本地情况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全面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逐步推行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格式合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加强价格检查和监管对违规收费加大处罚力度   4.殡葬服务中介管理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有与开展相关服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规范殡葬中介代理服务行为提高殡葬代理人员的从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净化殡葬中介代理市场环境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不得将太平间相关业务委托给非法殡葬机构管理   (六)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和推行殡葬设施、用品标准化实行遗体接运、消毒、保存、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的标准化服务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殡葬服务信患化平台逐步实行殡葬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处理结果、档案管理等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明确分开明码标价公示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殡葬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健全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推动技能鉴定与用人单位岗位聘用制度衔接逐步实行殡葬行业准入制度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创先争优和职业道德活动研究制定殡葬服务质量的评价手段和方法客观评估殡葬服务单位在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以及投诉受理监督等方面的实施途径和效果为改进和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要不断改善殡葬从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殡葬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将《意见》要求融入地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办法中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进殡葬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重点解决全省当前殡葬设施不足、殡葬设备老化落后等问题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和城乡居民多层次需要的殡葬救助体系对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奖励、补贴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涉及公益性殡葬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要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其在基本殡葬服务中的作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每年开展的清明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发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团体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湖南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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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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