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3-03-02 17:17 大 中 小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住建厅开展住宅区、楼宇地名审批专题培训,全省各市县负责具体审批承办人员及联络员300余人参加培训。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培训。

培训班上,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负责同志解读了新修订的《地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介绍全省贯彻落实《条例》进展情况,总结了全省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传承等工作,对配合全省住建部门共同推进住宅区、楼宇规范地名审批工作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长沙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负责具体审批工作的相关同志结合具体案例,对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移交流程、办件流程、审批材料清单及审核要求、审批工作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授课。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负责同志就全省住建部门承接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省民政厅、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同推动职能移交和规范命名工作;按照全省工作部署,明确了民政和住建部门的职能职责,及时落实职能移交、命名更名等工作,确保命名更名工作不断档;出台《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规范命名更名管理。
培训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学习掌握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有关业务知识;要团结协作,确保3月1日前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移交至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做好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要深入推进“阳光审批”,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控,确保行政审批公开、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