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民生温度 湖南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二
民生领域的改革,必须致力于消除妨碍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制度因素。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湖南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分类施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不同年龄层级、不同类别老人享受的以“高龄津贴+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构养老+居家养老+老年优待”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养老、医疗、老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得到持续发展。
破除城乡壁垒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命题。在城乡统筹发展领域,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交互推进,密织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势在必行。
近年来,湖南从消弭社会保障制度二元鸿沟入手,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规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从2005年的每月571元提高到2013年的每月1648元,全年为24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403亿元。
截至去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全年为41.2万60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2.76亿元,为816万60岁及以上农民发放养老金50.04亿元。
当前的民生保障领域,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不仅大幅增加了养老保障的需求,其对医疗保障和服务保障的需求更是显著增加。湖南近年来在老年人医疗保障方面实施优城厚乡战略,保障了城乡老年人看病就医更加实惠。
截至去年底,包括老年人口在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61.09%,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7.75%。
同时,湖南还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制,2012年,享受该项扶助政策的达到25.21万人,按每年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全年发放2.42亿元。
加大福利普惠
民生的力度决定幸福的温度。自2009年开始,湖南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全省14个市(州)的122个县(市、区)投入财政专项补贴3000多万元,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同时,每年发放百岁老人补助费1.28亿元,发放高龄补贴2.6亿元。
多个地方还进一步增加优待内容,如常德市为城区老年人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全年入保老人8万多人,保费30多万元,保额达1.6亿元;郴州市嘉禾县把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延伸到乡村,全县农村老人出门就能免费乘坐公交车。
全省还对城乡贫困老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和百岁老人实施了丧葬费减免政策,免费为特困老人办理公安系统证件,减免特殊老人电话和宽带安装费,并在公益性文化设施、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文化体育场馆等地方为老年人提供了减免优待或优惠服务。
为了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均开设了老年病门诊或老年特色门诊,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颐养院在内的老年病医院达到21所。还为679.93万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65.8%;为594.1万老年人实施免费体检,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7.5.%。
同时,各级法律机构还按照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原则,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老龄委建立法律援助站785个。仅去年就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175起,占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11%,减免法律服务费用达1600万元。
政府保障托底
近年来,湖南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全省贫困老年群体的生活救助体系,将低保边缘的困难老年群体全面纳入到社会救助范围。
目前,已将全省82.6万困难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314元,月人均救助250.5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1837元,月人均救助103.8元。52万农村五保老人中,集中供养率为27%,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312元和每人每年2115元。还将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在各级涉老部门的积极督促和协同参与下,还帮助包括老年受灾倒房户在内重建住房3.46万户,帮助特困老人在内的33.6万户农村特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
同时,湖南各地还不断扩大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行范围,逐步解决贫困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
如长沙市依靠中间组织发展居家养老,为2000多名高龄、空巢、贫困、失智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为20万多名老人实行有偿、无偿服务。郴州市北湖区建立健全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困、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株洲市攸县为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由县财政发到各服务网点。
(中国社会报 王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