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参加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
12月1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3-2014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由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主持会议。湖南省级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明波,救灾处处长陈自力,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黄智和省民政厅救灾处、省财政厅社保处有关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民政局局长、分管救灾的副局长、财政局分管局长、社保科(股)、救灾科(股)相关人员。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大投入,安排好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姜力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洪涝、干旱、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均偏重发生。综合分析灾害损失各项指标,2013年是2000年以来的第四个重灾年份,灾情远远重于2012年。一系列重大灾害过程给灾区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面临较大困难。
姜力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调整完善冬春救助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抽查和核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加大对重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快中央救灾资金及本地救灾资金的下拨进度,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务必下拨到县级,县级在接到上级拨款后15日内将救助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实行分段救助、分批发放的,也要一次性将救助款物指标分解到户、告知到户。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要求,统筹管好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助资金。
姜力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力争春节前基本完成今年的恢复重建任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引导倒房群众重建符合当地风俗和民族特点、经济适用、造价合理的住房。要尊重受灾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个人意愿,合理确定集中重建、统规统建的规模,按照科学选址、合理设计、防灾减灾的要求,指导农户分散重建、原地重建。要千方百计增加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协调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完善农村住房保险制度,整合统筹现有各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积极拓宽重建资金来源,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最大程度减轻受灾群众经济负担。
姜力指出,当前我国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各地民政部门要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新灾应对防范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重视加强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能力培训,商财政等有关部门丰富救灾物资品种。要强化应急响应时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灾后2小时内报告灾情、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尤其是妥善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带班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置新的灾害。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由明春在讲话中指出,在今年财政形势紧张的情况下,中央财政仍然加大了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共安排2013-2014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73亿元,比上年增长7.35%, 今冬的第一笔资金58.4亿元已经下拨。各地要继续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按比例分担的责任,努力加大包括冬春救助在内的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的冬春救助资金。
由明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完善灾害评估系统,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核灾机制;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发放程序,切实做到救真困、真救困;将冬春救助和其他救灾工作一道,纳入绩效考评工作范围,建立考评结果与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挂钩的机制。同时,要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救灾资金,不得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会议强调,妥善安排受灾群众过冬生活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求真务实,协同推进,努力解决好受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共同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受灾困难群众,为维护受灾群众基本权益、保障灾区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