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日捐”温暖困难群众
湖南日报1月11日讯(记者 陈勇 沙兆华)记者今天从省慈善总会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省“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8年,共接收捐赠款物价值4.8亿元,为扩大慈善资金来源、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发挥出重大作用。
2006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通知》,规定从当年起,每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捐款活动。省慈善总会按照通知精神要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在自愿的前提下,机关、学校、部队、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捐出一日节约的办公经费,干部职工每人捐出一日的工资。活动募集的资金归口全省各级慈善会管理,纳入慈善基金体系,专项用于救助困难群众。省慈善总会通过“慈善一日捐”募捐的款物,全部用于每年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多年来共慰问和帮扶困难群众30多万人次。各市州、县市区慈善会募捐的款物,除用于新春期间向困难群众送温暖之外,还用于老人安养、弱智儿童培训、慈善助学、慈善医疗以及其他慈善救助项目之中,均取得明显的救助成效,岳阳市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建立基金开展“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几年来共救助2991人次,最高的救助6万元。2013年,该项目荣获了第八届“中华慈善奖”。
省慈善总会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始终坚持3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二是捐款自愿的原则,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收到的每一笔捐款,都在湖南慈善网和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所有捐款全部用于对社会困难群众的救助,并自觉接受审计和各方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