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开展冬春救助资金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2月20日—22日,省民政厅救灾处专门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邵阳市、衡阳市开展冬春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期间,工作组深入邵阳市的隆回县、新宁县、邵阳县和衡阳市的常宁市、祁东县、衡阳县等6个县市,通过查阅县乡两级资金拨款文件、原始发放凭证等财务资料和入户调查核实等方式,重点查看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各级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通过认真细致的督促检查,我省冬春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等环节比较规范,未发现贪污、挤占和挪用现象,除个别乡镇存在一些问题外,资金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检查过程中,工作组成员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与相关工作人员交换了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据悉,2013年湖南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尤其是6-8月全省持续性高温少雨,干旱灾害百年一遇,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冬春救助工作任务繁重。为切实保障灾民生活,确保灾区群众温暖过冬,省民政厅提前部署,及时评估,认真核查受灾困难群众底数,建立台账,确保不缺一户、不漏一人,并已于去年年底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983亿元。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湖南省民政厅坚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在全省半数以上的县市区推进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第一笔冬春救助资金已通过打卡、现金和实物形式全部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