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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打出村(居)规民约工作“组合拳” 引领基层文明进步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19-06-10 14:52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根据法律授权分别由农村村民和城市社区居民共同制定和遵守维护公序良俗、受到法律支持保障的村(社区)规矩是基层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的重要体现是现行法规政策的有效补充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等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201812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对规范、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湖南历来重视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以此培育文明乡风使创造优美生活环境、践行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内在要求和行动自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2018525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8月下旬到十八洞村调研等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致富奔小康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等职能部门更是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定和实施工作为抓手打出“组合拳”规范引领城乡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进了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助推了移风易俗和乡村振兴

出台实施意见规范指导村(居)规民约制(修)定实施工作

201963湖南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2020年全省所有村(居)普遍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居)规民约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实施意见》明确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合法合规、发扬民主、价值引领和因地制宜五条原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负总责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其内容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或社区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居)规民约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聚焦树新风、治陋习抵制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家庭暴力和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村(居)规民约的制(修)定应规范操作程序要合法要按照广泛讨论、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审核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等五个步骤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村(居)规民约要区别于法规政策和群众行为指南力戒大而全、面面俱到和空乏笼统要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和自身需要重点聚焦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等方面文本要简约好记内容要针对性强、便于执行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政法、文明办、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村(居)规民约修订和实施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村(居)民委员会应成立村(居)规民约监督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保障执行村(居)规民约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代表、小组长要带头执行村(居)规民约市、县两级要集中组织开展村(居)规民约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遵守维护村(居)规民约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表示这次以省直机关七部门名义联合出台全省指导性文件旨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革故鼎新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推动基层社会文明进步当前一些地方存在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炫富攀比、低俗闹洞房、乱燃乱放鞭炮纸钱等陋习一些地方亲人去世做道场、游街抬轿、乱埋乱葬有的地方甚至人健在就修了豪华“活人墓”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省里出台《实施意见》针对上述陋习、恶习写入禁止性规定指导基层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制(修)定工作关键在于要以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来规范村(居)民日常行为、维护公序良俗、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推动基层社会文明进步

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村规”——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有关指示要求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516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5月中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

这次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的范围主要是指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

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查内容合法实用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社区)与邻村(社区)的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此次活动分部署启动、征集遴选、网络投票推选、集中宣传推介四个阶段进行5月下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实现全覆盖第一阶段出台文件选取先进地区社区和村开展示范在网络和视频媒体上制作动画示范指导组织媒体先行采访报道、电视网络同步直播明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订或修订程序

第二阶段根据各地初选推荐组织合作媒体深入所在村现场采访报道集中进行宣传推介湖南经视将每周推出两期电视专访美丽村规诞生记通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参与

第三阶段通过合作媒体公布网络投票候选规约由社会公众在线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出全省十佳优秀村规民约树立宣传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

第四阶段适时召开现场推介会公布征集遴选结果组织进行宣传颁奖转发全省各地学习形成人人关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调动基层群众在有序参与社区(村)事务、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自银表示一篇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仅内容和程序要合法合理更重要的是要务实管用实施效果好村(居)民能够真正自觉遵守征集遴选出的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但文本要好更重要的是要真正规范村(居)民的日常行为让遵守村(居)规民约成为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推动村(社区)各项工作良性发展

加强政策创制推动村(居)规民约工作深化发展

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直七部门《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活动通知》通过多种方式层层进行部署落实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辖区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市州、县市区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县、乡两级民政部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或者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统计整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对尚未制定的县级民政部门和基层乡镇(街道)联合指导村(居)委会抓紧制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表决、公开公布各地对已制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正在组织有关部门、驻村(社区)律师进行审查并按程序修改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切合实际、通俗易懂各地民政部门在认真指导村(社区)做好村(居)规民约制、修订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优秀规约的征集推荐工作并同步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村(居)规民约制(修)订实施工作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湖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村(居)规民约工作方面省级层面出台了《实施意见》正在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下一步待活动结束后将编印出版《湖南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编》向民政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围绕做好我省优秀村规民约遴选推介工作组织相关媒体进行重点采访报道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极作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同时将认真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回头看”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打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湖南模式为推进全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作者:祝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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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打出村(居)规民约工作“组合拳” 引领基层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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