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2-03-04 11:34 大 中 小
近日,我厅与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时期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引导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通知》提出,每年由深圳市民政局遴选一批社工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我省社工机构,指导和支持受援机构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制度。
《通知》要求,民政部门负责本地“牵手计划”的具体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和必要工作生活条件,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提供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项目计划。受援机构在援派机构指导下设计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援派机构协助受援县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湘深协作、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