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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24-06-03 11:39      

5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7个县市区获首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命名长沙市、岳阳市入选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22家单位成功进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受侵害未成年人综合多元救助等工作机制出台了《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形成了未成年人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多方政策制度体系全省共建有134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944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9万个村(居)儿童之家形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成了托育机构2877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330家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65%全省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55‰、1.99‰和 0.99‰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建立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制度实现孤弃儿童集中养育0.9万名孤儿、2.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了兜底保障希望工程“一元捐”筹款1200余万元资助学生近1.9万人次组织开展了三轮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督导严厉打击拐卖儿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出版物和网络空间治理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借《若干规定》出台的契机积极借助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发动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等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深入基层一线尤其是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以家庭监护为重点的政策宣讲活动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政策、会申领、知法懂法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快推动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牵头完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发挥作用全社会形成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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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于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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