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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首笔农村低保户住房保险理赔兑现

  时间:2016-05-18 12:42      

  2016年5月17日下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支公司经理左桓宾在县民政局和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李家团村11组,亲手将1万元农村住房保险理赔金交到了低保户李永仁夫妇手中,民政局也为他们送去了救灾大米和棉被,二位老人激动不已,连声道谢,受到周边群众好评。   李永仁夫妇年近70岁,因家庭经济相当困难,于2014年经村、乡两级评议申报,纳入农村低保范围。5月15日,因连续多日降雨,二位老人所居住的房屋被大风全部刮倒,造成李永仁头部等多处受伤。灾害发生后,村、乡两级干部及时赶到现场救援,并送去慰问金,还为二位老人搭建了临时住房,16日民政局接到灾情报告后,了解到该户系低保对象时,及时指导受灾对象拨打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585报案电话报了案,绥宁县支公司接到上级指令后,马上会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赶到受灾现场开展勘灾核灾工作,当看到受灾户确实生活困难,中华保险左经理表示,会启用快速理赔应急方案,争取尽早结案理赔到位,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绥宁县农村低保对象住房保险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县政府要求于今年4月份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的,每户保费20元,今后凡是低保对象住房因灾受损,可拨打95585电话号码及时报案,中华保险绥宁县支公司查勘员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灾情,并根据房屋损坏程度确定理赔金额,最高理赔金额为10000元。   同时,民政局救灾股的工作人员表示,水灾全倒户无其它住房的,在年内重建房屋的,可享受民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至2万元。(图文/陈水清 罗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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