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民政局念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四字诀”
8月份以来,临湘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受到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责任落实突出“明”。该市民政局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资金投入、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镇村把“精准”和“公平”贯穿于认定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担负起兜底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报批等主体责任。先由镇村组织对拟兜底保障对象进行100%的入户调查,并填写调查情况签署调查意见。然后,市民政局组织复核和抽查,见面率要求达到100%,切实将困难群众精准认定出来,为兜底保障脱贫打好基础。
二是入户调查突出“细”。抽调26名干部,分头下到各镇(街道办事处),会同镇村干部对现有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一入户进行精准高效核查,摸清其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搞清楚到底是真穷?还是假穷?并相应提出拟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
三是对象认定突出“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6〕56号文件规定,坚持以户为单位,将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等“五类家庭”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做到不乱开口子,不随意扩大兜底范围;不得将拆迁户、失地少地农民、移民、渔民上岸户、涉军维稳对象等特定群体整体纳入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不得将有赡养、抚养义务人的重残、重病等个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兜底保障。对确遇重大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的家庭,按程序先行申请农村低保和纳入贫困户范围,再逐步进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
四是规范程序突出“严”。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把好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要求镇村参与民主评议人员不得少于15人,对拟兜底保障对象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必须达到7天以上,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程序。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认定工作,把识别权交给群众,让群众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保证贫困户认定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