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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四措并举”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清理

  时间:2017-08-21 00:00      

  今年以来,长沙县紧紧围绕“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总体目标,理清脱贫攻坚举措,扛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责任,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全县通过“四措并举”完成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严格抓好政策落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兜底保障”专项扶贫工作,严格抓好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31日印发了《长沙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5月12日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5月25日,召开了全县民政办主任、救助专干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5月27日晚,县长张作林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专项工作,形成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二是凝聚合力,加强政策无缝衔接。积极做好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象衔接,实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的对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所有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加强标准衔接,严格执行《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测算申请家庭收入,全面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市扶贫标准4000元/年脱贫,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实施精准救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不低于335元/月补差救助。

  三是部门协同,精准认定兜底对象。建立了由民政、人社、财政、农林、卫计和残联等部门联合认定社会保障脱贫对象的认定机制,进一步精准认定兜底对象。从2017年3月开始,全县根据省、市低保信息核对的情况开展对社保、车辆、房产等在册低保对象的清理,低保按动态管理原则,正常退出低保11户48人。4月26日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民政厅会议精神;4月28日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明确提出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做到四个一:出台一个方案、召开一个动员部署会、搞清一组兜底数据、对保障资金进行再一次核定。清理整顿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长沙县社会兜底保障对象为308户805人。

  四是强化保障,及时发放兜底资金。测算资金需求,根据《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扶贫线4000元/年(335元/月)的标准实施兜底保障,对兜底保障扶贫资金进行测算。完善收入评估细则,以《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为契机,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全县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办理。县民政局党组带队分成五个小组,从6月14日—20日对全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了检查。同时,全面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人均救助水平。(盛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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