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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补贴全面提标扩面 株洲老人又添新福利

  时间:2017-11-30 00:00      

1123日,株洲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顺利召开。会上对株洲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进行研究,决定按照普惠制,对户籍在株洲市的90-100周岁、80-90周岁的老人,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惠老政策,给全市老年群众带来了不少实惠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鼓励对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补贴。根据株洲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户籍在本市,90—9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60/,调整为户籍在本市,90—99周岁的老人补贴不低于100/月,80—89周岁的老人补贴不低于50/。补贴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其中城市五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其他县市由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目前我市全省首个市级层面按普惠制原则对80-99周岁老年人全面实施高龄补贴的市州。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领跑全省

早在2010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向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长寿保健补助费。2016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提标工作纳入了市政府民生100”工程,全市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500/月(天元区700/月、攸县600/月),平均水平位于全省前列。2016年度,我市补贴百岁老人86人,共发放补贴资金65.4万元。

·《老年人优待证》全市通行

《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是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管理的证件,凭证可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搭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并且享受景区、展览馆等门票减免,使用公共厕所免费,乘车乘船、排队就医优先等多方面、多项目的优待。

目前,我市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开设了电脑办证窗口,为全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179月,株洲市无人售票公交车票价统一从1/调整2/次。市老龄办积极与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和市公交公司协调沟通,保证调价后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有效证件或本地公交IC卡(爱心卡)实行免费乘车。

·特殊困难老人保障加强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4年,市民政局、市老龄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株洲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由政府出资为65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的低收入老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2017年,全市计划补贴1.01万人,补贴标准20—100元不等,覆盖率达到100%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起,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动县市区政府为低保、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和失独五类特殊困难老年群体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政府为五类特殊困难老人投保率达到100%

·关爱老人社会参与

创新引进社工力量。2016年,株洲市老龄办创新开展爱留守老人社工支持项目以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为平台,以基层老年协会为依托,以专业社工力量为支撑,以全民参与为目标,从芦淞区和株洲县选取10个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目前,各试点基层老年协会阵地建设基本完成,特色服务模式和发展方向逐渐确定,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源得到链接拓展,老年协会++义工(志愿者)留守老人关爱模式得到了上级领导和老年群众的充分肯定

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每年老年节(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前后,全市都会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今年921日至1031,我市组织开展了株洲老年健康文化博览会、百岁老人风貌展、乐享银龄敬老活动、金秋惠老走访慰问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敬老活动,并在《株洲晚报》刊发敬老月专题系列报道。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顾峰也前往天元区敬老院和百岁老人家中,为老年朋友送上节日的祝福和亲切的问候。通过“敬老月”这个活动平台,宣传弘扬老尊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养老、孝老、敬老(通讯员:周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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