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
为全面加强对农村特困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按照 “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民生总体要求,邵阳县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提升了农村低保的发放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采取差额发放的原则,既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低保家庭的人均收入,再进行补差发放。邵阳县自2017年10月起,农村低保对象的人均补差水平将达到134.9元/月/人,较2016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每月增加低保资金预算120余万元。此举,将积极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他们的社会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