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时间:2019-10-01 09:21 大 中 小
2019年9月29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提高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布从10月1日起,长沙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50元,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1.3倍执行,从每人每月715元提高到845元,共惠及对象近13万人。
长沙市自1997年率先全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主动回应困难群众关切,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7年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取得了历史性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高等教育助学等制度,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有力地托住了民生底线。
本次提标是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对城乡低保标准的指导意见,结合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考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指数确定的。据悉,目前长沙低保标准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因病因残和就学等重点保障对象的个人保障标准上浮30%。
长沙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昌佳表示,正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这是一份市委、市政府送给困难群众的温馨暖心大礼,让城乡困难群众进一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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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低保工作规范管理,长沙严把入户管理关,强化了调查核实,乡镇(街道)采取信息比对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户;严把动态管理关,严格分类复核,按对象类别,定期、不定期进行分类复核和错时年审;严把监督检查关,制定好辖区内收入计算评估的项目、标准等“衡量尺”,做到政策标准一致,衡量尺度一致。(邹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