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3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到基本生活补贴

近日,雁峰区3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到基本生活补贴。 据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我区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为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雁峰区民政局周密部署,依照本人申请、镇与街道查验、局儿童福利上户确认的程序,严格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标准、条件、内容和相关要求展开摸底排查,尽管是疫情期间,雁峰区区民政局排除万难完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确认工作,为确保2020年3月全面落实保障政策,雁峰区民政局更是积极协调区财政与农商行雁峰支行,汇聚合力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金纳入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并随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