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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民政:打造为民爱民的民政新事业

  时间:2017-03-14 00:00      

  湘潭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加大民生投入,共建共享幸福生活。……既量力而行、又积极有为地办成一批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更有惠及面、更有获得感的响当当的民生实事。其中明确提出“扶助全市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贫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300户,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资助农村特困户建房200户”“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完成市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惠民改革”等。

  民政部门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部门,承担着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较大一部分有关民生实事的任务,2017年将如何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办成一批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更有惠及面、更有获得感的响当当的民生实事”?今年将有哪些大动作,又将出台哪些重大利民政策?

  对此,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2017年民政部门将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努力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一体四化”“三高三转”工作思路,突出“强基础、重绩效、办实事、求突破”的主调,按照“提质提标,惠民便民、精准精细、温情温馨”的转型要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办理一批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更有惠及面的民生实事”要求,为建设“大美湘潭、幸福民生”贡献力量。

  城乡统筹,精准兜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在社会救助方面,今年我市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干货”:进一步加快城乡低保一体化步伐,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及城市区、韶山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为460元/月,湘潭县、湘乡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00元,达到340元/月。

  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区(含示范区)和韶山市统一为600元/月,湘潭县、湘乡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600元/月和460元/月。按照30元/人/年的标准,为全市特困人员及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好孤儿保障政策,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加大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搭建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慈善援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格局,筑牢民生托底防线,进一步加大急难救助力度,个案救助提高到5万元以上。积极探索社工和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社会救助领域的实施路径。实现“物质救助”和“人文关怀”并重。加快推进“帮一把公益联盟”进社区、进农村,继续实施慈善超市、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救助项目。

  启动防灾减灾体制改革,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继续资助家村特困户建房200户,救助标准由4万元/户提高到6万元每户。

  加强社会救助公平性建设,对全市所有已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像开展一次全面的“阳光行动”。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和省民政厅系统互联互通,搭建省、市、县三级核对体系。加快农村低保核对平台建设,将农村低保纳入核对范围,实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全核对”。

  “三倾斜”“四提升”,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 

  在养老服务业改革方面,今年我市将以“三倾斜”“四提升”为抓手,扎实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等三项国家试点改革。

  “三倾斜”即向居家老人、失能老人、困难老人倾斜。向居家老人倾斜,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地区为契机,统筹整合现有医疗、居家养老资源,以发展“嵌入式、专业化、连锁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为重点,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继续抓好高龄老人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福利补贴的提标扩面。向失能老人倾斜,开展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摸底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失能老人信息数据库。通过开展失能老人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加强失能老人护理培训、提供护理辅具、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老人照护需求。向困难老人倾斜,加强特困供养、城乡低保老人政府保障力度,着力改善公办保障型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

  “四提升”,即提升标准化水平,提升智慧化水平、提升市场化水平、提升医养结合水平。提升标准化水平,全面构建标准化体系,今年将着重出台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入院老人管理标准等。完善养老机构准入、退出、竞争机制。提升智慧化水平,开展养老服务基础数据采集和开发,建设全市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养老企业和养老产品加盟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便捷服务,功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老年人的服务需要。提升市场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民政部等13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加大政府引导力度,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着力组建湘潭养老产业集团,以此为龙头,促进养老事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水平,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发挥市六医院(市养老康复中心)医养结合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和居民家庭建立联系密切、服务快捷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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