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玉厅长:坚守底线 突出重点 改革创新 求真务实 推进湖南“五化”民政事业纵深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时间:2017-02-28 00:00 大 中 小
(《中国社会报》2017年2月28日头版)
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唐白玉
2017年,湖南民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实施“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战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共同推进全省“五化”(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民政事业纵深发展。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人民群众需求日益多元,“去产能”过程中带来的职工分流,不断增加民政部门托底保障和社会治理压力。面临新的发展形势,湖南民政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紧抓党政更加重视、职能更加拓展、改革更加深化等机遇,切实做到 “四个贯穿始终”。一要将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民政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推进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二要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贯穿民政工作始终,牢牢抓好7项重点任务,打造更多亮点,力求更大作为。三要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要求贯穿民政工作始终,深刻领会“一带一路”定位,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服务湖南“三个着力”“四大体系”“五大基地”建设,在推进“五个强省”、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中,充分发挥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兜底和社会建设骨干作用。四要将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贯穿民政工作始终,特别是民生改善目标,按照省政府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扎实推进重点民政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也做好“自选动作”。湖南民政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要求,对标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对标基层民政部门期盼和社会关切,正确处理抓政治与抓业务、兜底线与谋发展、突出重点与统筹推进、扬优势与补短板、自身着力与借力合力五大关系,明确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养老服务等全年10项重点任务,着力打造推进落实的“三大抓手”。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加强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法规政策以及重大资金使用等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各地财政投入只增不减、保障到位,指导县(市、区)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借助部门力量共同推进落实。三是选择基础条件好、党政重视的县(市、区)开展“五化”民政示范县创建,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攻克一批难点,破解一批瓶颈,啃下一批硬骨头,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一批先进经验,成为全省县级民政转型发展的鲜活样板。
大力推进民政改革创新。实施“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战略,坚持将创新作为第一发展动力,贯穿民政工作始终,实施“四大创新驱动”。一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打破政府大包大揽惯性思维,围绕救助、帮困、为老、助残等民生领域,向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购买服务,切实转变民政服务供给方式,丰富供给内容,提升供给能力。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促进与户籍、医疗、社保资源对接,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推进“互联网+服务”,聚焦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重点领域,打造新媒体APP,实现网上网下协同办理,打造民政便民服务“掌中宝”。推进“互联网+监督”,加快“阳光民政”建设进程。三是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养老产业化进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登记、审批、税费、信贷、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深化养老综合改革,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五分离、五规范”,并明确细化引领扶持政策,确保脱钩不脱管,激发自主发展活力。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按照黄树贤部长讲话要求,形成县乡民政部门直接为群众服务,省市民政部门千方百计为县乡民政部门服务的格局,切实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党政重视,主动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支持,争取将民政工作纳入当地重点工作部署、重要考核内容,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减灾委、老龄委、老促会、慈善会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打造成凝聚合力、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平台。二是发挥主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职能优势,畅通多方参与渠道,以科学的监管、平等的待遇,运用好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发展主体。三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联合财政、编制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全面掌握基层民政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资金配套等情况和问题,争取出台省级政策文件,确保基层有人做事、有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