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 时间:2017-03-15 00:00 大 中 小
日前,长沙市、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等地正式启动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发放工作,预计将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发放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均严格按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救助证式样要求,抓紧做好了救助供养证印制工作,换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式样的通知》(民办函﹝2016﹞404号)精神,今年1月份,我省全面启动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更新换代工作。与之前的证件相比,新证名称由“农村五保供养证”调整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新增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及变更、供养形式及变更、年审情况等内容,有助于准确了解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等级、救助供养形式,加强动态管理。根据省厅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由市州统一印制发放给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在2月底前启动首批发放,3月底前要全部发放到位。(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