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时间:2017-11-27 00:00 大 中 小
(《中国社会报》2017年11月27日4版)
湖南省民政厅课题组
为全面掌握基层民政队伍状况,切实强化基层民政队伍能力素质,湖南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于2017年4月抽调相关人员,与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就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课题开展了联合调研。
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基本状况
年龄结构:年龄偏大,青年干部偏少。当前在基层民政干部和村级民政员中,30岁以下的民政干部占比分别为14.18%和13.48%,青年干部较少;51-60岁的民政干部占比分别为21.22%和25.07%,年龄结构存在老龄化风险。整体而言,呈现出接近退休人员远多于新进人员的现象,这在原本基层工作人员配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可能进一步加剧人员短缺的困境。
学历结构:大学学历以上者偏少。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为39.36%,持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者占比为60.64%。学历结构的失衡主要体现在乡镇民政干部和村级民政员的构成上,持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到了66.33%和88.20%。基层民政队伍中持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普遍较低,学历结构仍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专职/兼职结构:专职少,兼职多。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中,专职比例仅为72.73%,这意味着有28.27%的民政干部属于兼职。在村级民政员队伍中,专职的比例更低,仅为12.89%。乡镇民政干部,尤其是村(社区)民政员不仅承担着大量的民政事务,还承担着其他众多事务,可谓是分身乏术,能完成规定的民政任务就已属不易,难有多余精力再去深入开展民政服务。
人员配备结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就全省122个县级行政区域而言,平均每个县配备的县级民政干部数为21.1,平均每个乡镇配备的乡镇民政干部数为2.8,平均每个村(社区)配备的村级民政员人数仅有0.8。这综合反映出,当前全省的基层民政干部配备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市州的配备情况都没有达到省政府提出的要求。
基层民政机构设立的基本情况
湖南省在“撤乡并村”改革之后,现辖乡镇(街道)1929个,村(社区)29206个。总体来看,69.6%的乡镇(街道)设立了独立的民政办公室,但仅有5.71%的村(社区)设立了独立的民政机构,绝大部分村(社区)属于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或者其他形式办公。
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设立的基本情况。69.6%的乡镇(街道)单独设立了民政办公室,29.66%的乡镇(街道)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由此可见,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民政机构被合并的情况比较严重。全省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的总数为5271人,其中专职民政工作人员3526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配备的民政干部2.8人,其中每个乡镇(街道)配备的专职民政干部平均数为1.9人,不足2人。
村(社区)民政机构设立的基本情况。在全省所辖29206个村(社区)中,仅有5.71%的村(社区)设立了独立的民政办公室;76.31%的村(社区)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此外还有18.24%的村没有设立村级民政机构,或采用了其他办公形式。由此可见,在村(社区)层面,基层民政机构的设立情况并不理想。
基层民政工作任务基本情况
任务繁重、难以应对。2016年度,湖南省基层民政工作可支配资金总量为148.2亿元,民政重点服务对象(直接服务对象)总人数为1543.3万人。据此推算,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人数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23%;每一名民政干部直接服务1940.1名民政重点服务对象;每名民政工作人员人均可支配民政资金为749.95元。
基层民政干部培训基本情况
2016年度,湖南省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累计参加省、市、县各级培训和自主培训2997次,累计参训68013人次。其中省、市、县各级培训2029次,累计培训40215人次;自主开展培训968次,累计培训27798人次。据此推算,基层工作人员人均参加培训2.38次。培训形式主要以参加县级层面培训和自主开展培训为主,省级培训和市级培训的覆盖率较低。各市州的干部培训情况存在较大差别,从人均培训次数来看,永州市、衡阳市的人均培训次数均不足1次,而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沙市、邵阳市人均培训次数超过了3次。参加省级培训次数最多的为邵阳市、株洲市、永州市,均达到了50次以上;参加市级培训次数最多的为长沙市、湘潭市、邵阳市,均达到了70次以上;参加县级培训次数最多的为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均达到了90次以上;自主组织培训次数最多的为长沙市、常德市、益阳市,均达到了110次以上。由此可见,市州之间在干部培训方面差异较大,部分市州的干部培训较为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