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村成为全国示范单位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我省浏阳市沙市镇秧田村、醴陵市茶山镇东岗村、汉寿县聂家桥乡武峰村、汝城县土桥镇金山村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2016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6〕245号)精神,严格按照《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各地自愿申报、市州和县市区民政部门考察推荐、省民政厅会同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实地评估、民政部委托第三方专家遴选验收,我省浏阳市沙市镇秧田村等4个村因组织保障、管理服务和文化培育等方面达到了创建标准,民政部予以命名确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向纵深发展,我省将从2018年开始,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每年命名一批省级社区治理实验县市区、实验乡镇街道、农村幸福社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不断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莫健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