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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头版:湖南“小快灵”立法 为慈善疏堵点消盲点

  时间:2021-10-20 10:45      

湖南“小快灵”立法  为慈善疏堵点消盲点

9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部只有10条的法规,聚焦慈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旨在进一步加快湖南慈善领域法治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行善”意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性立法,聚焦慈善热点问题

1994年至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湖南省华侨捐赠若干规定》《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这些法规的出台,为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省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

截至目前,湖南共有慈善组织近700家,涉及扶贫济困、救灾救援、助医助学、公益环保等多个领域;有志愿服务团队3.9万多个,注册志愿者1300多万人。2016年以来,全省有600多家慈善组织直接参与脱贫攻坚,支出慈善款物80亿元用于服务困难群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累计筹集慈善款物13亿元用于抗疫一线。在湖南,慈善力量已逐渐成为解难事、办大事的重要支撑。

但与此同时,慈善领域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也亟须依据慈善法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介绍,《若干规定》在立项时,针对疫情期间暴露出的应急慈善机制不健全、社区慈善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着重在构建慈善事业发展大格局以及完善慈善事业促进措施和慈善领域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

此次,《若干规定》采取“小快灵”立法模式,就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选取小切口,针对具体问题设计精准规范,让靶向效应更加明显。比如,针对社会关心的网络平台个人求助问题,从个人、信息发布平台、职能部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信息发布媒介和网络平台的核实义务,明晰了求助人和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针对慈善事业人才专业化建设,提出建立健全以慈善组织人才引进和从业人员培养、职称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针对慈善组织实施的救助项目,明确有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配套支持。针对慈善组织兴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明确其用电、用水、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下转2版)(上接1版)

完善应急慈善,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新形势下,慈善事业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比如,慈善应急机制不完善、慈善监督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在不断消耗着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还有不少慈善组织运作不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处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公众对慈善募捐活动的严肃性、可信度产生质疑。

对此,《若干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急慈善工作中的职责,统筹各类应急慈善力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协调、引导开展应急慈善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发布捐赠款物、志愿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信息,促进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与救助需求有序对接。

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慈善工作需要,提供车辆通行与调度、质量检验、检验检疫、通关、免税手续办理等便利条件,简化相关程序,保障捐赠物资及时送达;慈善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必要准备,保证应急状态下捐赠财产准确、及时、有序登记和发放,并及时规范地披露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游劲民介绍,下一步将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着力健全慈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由有关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慈善与各类社会救助帮扶工作衔接机制。

发展社区慈善,促进公益多元化

发展社区慈善,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公益多元化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社区慈善作用得到了展现,其价值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慈善发展,《若干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社会工作站(室)、社会救助站(点)、社区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慈善超市等,推进城乡社区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帮助慈善组织以及其他从事慈善活动的社会力量与困难群众进行有效对接。此外,还将推动慈善组织和社区的互动,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信息沟通、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为社区慈善活动提供支持。

为了进一步营造人人可慈善的氛围,《若干规定》要求推进慈善文化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的普及推广。鼓励用人单位将良好的慈善记录作为相关评优、评先工作的参考依据。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慈善记录的人员给予优待。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遇到困难向慈善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救助。

游劲民介绍,下一步湖南将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和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并切实抓好慈善信用制度和慈善项目评估制度的细化与落实,大力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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