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2 00:00 大 中 小
(《湖南日报》2017年5月22日5版)
通讯员 何云雄 何源昌 湖南日报记者 周小雷
“我叫蒋林增,51岁,对越自卫还击参战退伍军人,现在身体已恢复劳动能力,两个小孩也长大了,符合了脱贫条件,自愿申请退出享受低保……”5月21日,江永县潇浦镇马河村村民蒋林增主动向镇政府递交了一份“脱贫摘帽”的申请。
蒋林增1984年入伍,1989年退伍后,一直在新疆、广东等地打工,当过保安,做过刀具厂工人,因没有技术,常年打工只能干一些廉价劳动的活。蒋林增对记者说:“开始几年打工每月450元工资,后来慢慢提高到1000元左右,收入不高,但节俭点也能维持一家6口人的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3月,夫妻俩骑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蒋林增摔断了4根肋骨,妻子一只手摔断,治疗期间,不仅把打工的2万多元积蓄花光了,两口子还落下了10级伤残,于是蒋林增一家成为了低保户。蒋林增介绍,困难时有政府救助,当然感激不尽,但总不能一辈子依靠政府啊。这些年,他一边干些轻活,一边锻炼疗伤,渐渐恢复了劳动能力。
2015年,江永县按照脱贫攻坚计划,两次免费把蒋林增送到省、市举办的水果种植培训班学习,他很快就精通了一门柑橘种植技术,当年就种下了18亩早熟蜜橘。他高兴地告诉记者:“由于技术过了关,今年果树已有少量挂果,果园里可以套种西瓜,还有一笔收入。妻子在县工业园的刀具厂上班,每月工资2000多元,女儿当协警、儿子在外打工。这一笔数目算下来,哪有脸面吃低保啊。”
在潇浦镇纪委办公室,记者还看到另两份申请退出低保的申请。潇浦镇纪委负责人说:“像这样的人毕竟少数,仍有不少脱贫了还想吃救助的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通过清理整顿、民主评估、严格监督等程序,立即‘请’出救助范围。如有党员干部涉及违规的,乡镇纪检部门将直接对其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