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湘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留守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自建立以来,养老机构由单一的公办机构发展到公民办机构相结合、民办机构为主体,养老模式由单纯的机构养老发展到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由特定的城乡特困人员发展到特困人员+社会老人特别是高龄、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随着社会养老的发展,广大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养老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档次。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体责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
为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精神,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印发了《“十三五”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意见和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为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从2013年起,民政部相继出台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近20个涉及养老标准。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同年,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出台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2017年,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2018年,我省重点是贯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推动养老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服务制度与标准规范。同时,推动2018经省质监局立项的《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17个养老服务标准的出台,指导市州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为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省积极开展城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在满足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养老需求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社会困难老人特别是高龄、失能、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在城市,依托“星光老年之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在农村,依托乡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或改造修缮闲置的学校、村部等场所,通过添置设备,拓展内容,开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同时,我省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支持县市区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效能,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为提高贫困、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能力,我省建立了高龄补贴制度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为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根据《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精神,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8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7〕38号),强调通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政策保障能力等手段,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养老机构无论公办还是民办,用水、用电、用气均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建立了养老机构补贴制度,从2013年开始,省级财政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对全省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大部分市县建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建立机构责任险制度,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5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责任险补贴,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抵御运营风险。
同时,省卫计委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省委、省政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医养融合纳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作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和10项重点服务产业之一,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全面小康社会市县检测范围。为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我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湖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长期规划。目前,省级层面正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20余个。各地探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形成了机构融合型、社区嵌入型、居家服务型三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为向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我省印发了《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目前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州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当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动态管理。截至去年底,14个市州均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6.7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主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性;二是尽快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巡查探访制度;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确保到2020年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不超过50%;四是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在提高基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上下功夫;五是持续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六是进一步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加快医疗诊所和社区医院转型。七是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举措,夯实服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