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56号建议的答复
李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农村殡葬改革是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通过加强工作部署、宣传引导、文明创建不断推动建立殡葬新风尚。2018年2月12日,省文明办、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向全省发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议书》;4月13日,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印发《全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方案》,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村(居)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7月10日,全省召开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同时编辑出版10万册《治陋习树新风-100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例警示录》,强化政策宣传、警示教育。2019年4月省文明办、省纪委、省民政厅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共五家单位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监督查处,制定了《红白理事会章程(指导内容)》,对结婚彩礼、结婚仪式、宴席规模、宴席标准、办事期限、礼金等提出了指导性标准。《湖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18年版)》将“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纳入“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测评项目,引导村镇自觉将落实殡葬改革要求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农村殡葬改革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每年清明前后,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服务机构都会开展清明宣传月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弘扬文明节俭、慎终追远、厚养薄葬的殡葬文化。今后,将持续营造移风易俗浓厚氛围。今年计划编辑《治陋习树新风100例移风易俗先进事迹》、拍摄制作《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题片》,组织开展“寻找最佳村规民约”“传家训、扬家风”主题宣传活动、“最美移风易俗”摄影大赛等,拓展宣传教育效果。
二、党员干部带头,强化监督查处。各级组织部门突出党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健全村规民约,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德治、法治,革除陈规陋习,培育时代新风。下一步,各级组织部门还将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9.97万次、督促整改问题1.43万个,查处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81个、处理628人,其中违规操办丧事问题126个、处理140人,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惩处,严肃问责,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信号。
三、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殡葬秩序。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快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投入,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近五年来,共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近7亿元支持殡仪馆新建项目62个,改扩建项目30个,新建县级公益性骨灰楼31个,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和乡镇集中治丧场所98个,基本实现“一县一殡仪馆一公墓”。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2017年联合国土等8部门开展全省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对“三沿六区”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当地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等骨灰(遗体)安放(葬)设施的,统一迁入安放(葬);不能够迁移的,要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对“活人墓”,一律拆除。2018年下半年,联合发改、民宗等13部门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公墓建设经营、殡仪服务及殡葬陈规陋习等3个方面18种情形开展集中整治,省里召开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各部门协调配合,依法治理,共排查整改问题1.2万余个,有效规范了殡葬市场秩序,维护了群众丧葬权益。今年,我们又联合发改等12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治理,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0731-8450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