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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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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3-3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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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答复

张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湘西州困境儿童救助帮扶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司法厅、省残联、省妇联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历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困境儿童生活成长,采取多渠道救助,尽量帮助困境儿童解决生活、教育、关爱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一、关于“构建基础服务体系”的建议。一是建立困境儿童信息管理数据库目前民政部已经开发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全面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同时,依托系统以村(社区)、乡镇(街道)落实了村儿童主任和乡镇儿童督导员,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困境儿童信息采集、救助帮扶等工作。为进一步掌握困境儿童种类及情况,20192月,根据国家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部署,我省对困境儿童中父母重病重残、服刑、强制戒毒、弃养等10种事实无人抚养对象进行了详细摸底,全省共摸排7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且家庭贫困的儿童,其中湘西州2951名,为下一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省民政厅联合省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积极推动《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目标任务的落实。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2017年至2018年省民政厅投入资金5000万元,支持各地兴建儿童之家,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儿童之家近6000家,每个儿童之家配备了一名儿童主任。各地以儿童之家为平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文体娱乐、成长指导、卫生保健、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并为一批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了亲情关爱、应急安置、心理援助及协调转介等服务。下一步,司法部门还将重点指导湘西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一级的困境儿童之家设置法律援助联系点,指派专职律师参与日常工作。

二、关于“构建综合帮扶体系”的建议。省民政厅、省妇联切实履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职责,各相关部门强化职责落实,进一步联动协调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一是通过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以及建立专门的帮扶网络平台来构建综合帮扶体系。2018年至2019年省民政厅大力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目前各乡镇社工站已配备4000余名社工扎根基层。湘西州社工站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列,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省妇联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发展基金会等基金会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先后募集资金(物资)10607.4万元,实施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知心屋”“公益护花”“彩虹基金35个涉及心理健康、道路安全、意外伤害等关爱儿童类公益项目,约200万名儿童受益。三是教育、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共同建设126所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615个乡村学校少年宫、100知心屋等项目,构建起比较完整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教育关爱阵地体系。

三、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一是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我省困境儿童主要是指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和需要临时救助的儿童,通过分类施保保障基本生活。其中,孤儿国家有专项生活保障政策,其他类别的困境儿童救助主要通过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给予保障。我省于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018年,我省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达到7200万元/年。其他困境儿童随着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水平的提高,其救助标准也相应不断提高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人均救助196/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340/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到7368/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到4960/年。对于由于低保和特困标准不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和现有未能纳入国家兜底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民政部计划于近期联合财政部、公安部、卫计委等部门下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文件,将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二是教育资助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已建立覆盖所有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安排生活补助。2012年起在37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2016年起在8个沿西部县启动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2017年实现贫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对试点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安排生活补助。2012年,启动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助学项目。截止2018年,共资助学前困难残疾儿童6000名,有效解决困难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问题。三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制度上覆盖困境儿童群体。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困境儿童参保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负费用仍难以承受的,可以申请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四是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共同关爱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合力。积极推行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做法,同时通过定期家访家校联系卡等制度加强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与家长、监护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教育关爱困境儿童。搭建中小学校信息化平台,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是实施技工院校技能扶贫行动。省扶贫办健全学校对接县市区、教师联系贫困家庭的扶贫对接机制,推动定点技工院校与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以贫困家庭两后生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定点、定员、定向、定岗四定免费技能培训。2018年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0.5万人、在校生累计达1万余人。六是加强残疾儿童救治康复工作。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对困难残疾幼儿发放入园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对寄宿的困难残疾学生补助生活费。困难残疾人家庭可同等享受相关助学补助。康复方面,省残联在全省开展了七彩梦行动计划、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救助、白内障复明手术和省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省启聪扶贫计划等一批重点康复项目。仅2018年,全省共为800例残疾儿童安装矫形器,为220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帮助74名重度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投入8000万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7299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项目;省本级投入3000万元用于购买3000名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对困境儿童群体进行救助帮扶,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重点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控辍保学、心理健康等工作,共同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在认真吸纳张薇代表提出的构建两大体系、完善三大体系等建议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将继续履行好牵头职能,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合作,进一步做好儿童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联系电话:0731-845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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